河北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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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试行)
为规范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在本省高职院校评估试点工作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第一部分 参评学校评建工作规程
参评学校评建工作主要包括自评、评估和整改等阶段的工作。
一、自评阶段
1.学校成立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建机构),负责评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应制订评建工作计划,落实全员评建工作岗位责任制。
2.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高职教育发展和评估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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