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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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了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勤奋学习、创新进取、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内在激
励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按照《常
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
行办法》、 《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制定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研究生。
2. 评选条件:课程学习成绩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计分办法计算)年级
排名在前50%,根据课程成绩和学术分值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出现以下任
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
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5 )课程学习有不及格科目。
3. 评选注意事项
(1)除学业奖学金外,与其他各奖项不兼得;
(2 )前一年度用于评选各类奖学金的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3 )申请人必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并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审核
签字;
(4 )科研成果中,论文必须为发表或已在线,专利必须已授权或公开,科
研项目必须已经获得立项,以上材料都必须提供证明材料,由导师签字确认,并
注明学术分值。
4. 评选办法
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经公示至少5 天后,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
小组审批。同时,获奖者应撰写本人的成长启示一并报送。
5. 材料报送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
奖学生汇总表》和推荐学生的成长启示。
二、优秀研究生
1. 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在籍在学二、三年级硕士生。
2. 评选条件:课程学习成绩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计分办法计算)年级
排名在前50%,根据课程成绩和学术分值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出现以下任
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1)外国语课成绩有不合格者;
(2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3. 评选注意事项
(1)与其他各奖项不兼得;
(2 )前一年度用于评选各类奖学金的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3 )申请人必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并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审核
签字;
(4 )科研成果中,论文必须为发表或已在线,专利必须公开或授权,科研
项目必须已经获得立项,以上材料都必须提供证明材料,由导师签字确认,并注
明学术分值。
4. 评选办法
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经公示至少3 天后,报学生处审批。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 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在籍在学二、三年级硕士生。
2. 评选条件: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者须是党、团、班级组织或由校团委批
准注册的学生社团担任职务满一年。校级社团人员须担任副部长或以上职务,院
级社团的须担任部长(班长、团支书)职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奖
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3. 评选注意事项
“优秀研究生干部”与“活动积极分子”不能同时申请。
4. 评选办法
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经公示至少3 天后,报学生处审批。
四、活动积极分子
1. 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在籍在学二、三年级硕士生。
2. 评选条件:申请“活动积极分子”者须是党、团、班级组织或由校团委批准
注册的学生社团担任职务满一年。校级社团人员须担任干事,院级社团的须是副
部长及以下成员。出现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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