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学院立,对奖学金进行评审,报审核。思想
2、勤奋学习,完成该学年度学习、科研任务;
3、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或统一活动;导师参评博士生本学年度硕士生:本学年度本学年度本学年度本学年度本学年度奖学金申请表申请材料必须是以电子科大名义发表或取得,否则不予统计。A()B()、C()D()A()B()、C()D()附件5:
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总则
根据学校《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通知[2014]114号)文件和《2014年新生学业奖学金名额》的精神和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学院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进行评审,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评审范围与标准
评审范围
新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当年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奖励对象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和额度
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全部按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三等奖学金进行评定,奖励额度为10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等级、比例和奖励额度如表1所示:
表格 1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等级、比例和奖励额度
硕士研究生 等级 比例 奖励额度 一等奖 20% 10000元/人 二等奖 25% 8000元/人 三等奖 30% 4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标准
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严格遵照录取优先级顺序评定。优先级顺序依次为:a.推免生;b.第一志愿;c.院内调剂;d.校内调剂。
同一个优先级内,推免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定,除推免生以外的其他学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的分数总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定,若总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定。
满足优先级相关评审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录取专业人数比例评定。
评审组织与程序
我院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我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我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报学校相关组织进行审核和公布。
对我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校规定的申诉期限内向我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航空航天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航空航天学院
2015年5月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