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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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
一、参考权重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
考核项目 思想品德S1 学习成绩S2 学术成果S3 社会实践S4 学术学位 10 40 30 20 专业学位 10 30 30 30 总分:学术学位S= S1×0.1+ S2×0.4+ S3×0.3+ S4×0.2
专业学位S= S1×0.1+ S2×0.3+ S3×0.3+ S4×0.3
各学院在制定细则时可对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的权重进行±10%调整。
计分说明
思想品德
满分100分,由自评分数与测评计分组成
1.自评部分最高20分,由研究生本人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教学〔2005〕5号)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评;
2.同班级同学互评、导师评价最高各20分,研究生秘书(或辅导员)评价最高20分,具体计分项由各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决定,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
3.获得各类表彰(S3、 S4获奖计分除外)最高20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集体活动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应给予适当计分,计分时应对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奖励适度区分分值。
(二)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分S2=学位课程平均分×70%+非学位课程平均分×30%。
满分100分, 当年无课程的学习成绩按80分计,所有成绩以第一次选修考核成绩计。
(三)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科研成果获奖、专利授权等。
1.成果期限
各项成果的认定以学业奖学金评选截止日已发表(颁发)为准。申请者需提供原件,录用通知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2.作者署名
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等同于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3.成果分类
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以及学术期刊分类以安徽省职称评审分类为准。
4.成果计分
(1)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计分标准为:
三类论文每篇10分,二类论文每篇30分,一类论文每篇60分。
(2)学术专著
正式出版,计分标准为:
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每部计80分,省级出版社出版每部计60分。(3)科研成果获奖
参与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计15分,省部级科研奖励计10分,地厅级科研奖励计5分。
(4)授权专利
获得发明专利计40分,实用新型专利计20分,外观专利计5分.(四)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包括主持或参与研究课题、参加学术会议、科技竞赛、社会实证调研及其他实践活动等
主持或者参与课题
参与国家级课题计15分,省部级课题计10分,地厅级课题计5分,主持学校研究生创新课题计10分。同一课题不重复计分。
学术会议
参与学术会议并收录论文按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分别记10分、8分、5分。参加安徽省研究生创新论坛的计10分。
科技竞赛
(1)参加国家级科技(学科)竞赛获得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记100分、50分、30分和20分;参加省级科技(学科)竞赛获得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记30分、20分和10分;参加校级科技(学科)竞赛获得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记20分、10分和5分;
(2)参加校级以上科技(学科)竞赛活动,记3—5分。
4.社会实证调研
参与社会实证调研立项并获得资助,按国家级、省级、地厅级和校级,分别记20分、15分、10分、5分。
同一项目参与计分人数限5人;所有项目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同一科研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以最高计,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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