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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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区中小学校德育
常规管理暂行办法
(试 行)
一、总则
1.为保障立德树人的办学方向,建立德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使价值观教育融入德育的全过程,加强合力育人,提升综合育人水平,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融合,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中华文化底蕴、国际视野,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依据的主要文件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小学德育大纲》、《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松北区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松北区“合力育人”工程实施方案》等。
3.德育是政治教育、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称。德育常规是维护学校德育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经常化的制度和规范,是德育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它既是学校内职能部门管理德育的重要依据,又是教师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
4.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思想品德课、历史课、语文课及其他学科教学,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活动,课外校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劳动、社会公益活动、社会调查等),校会、周会、晨会、时政学习及班主任工作等。
5.德育工作的主要方法:说服教育法、榜样示范法、情感陶冶法、品德评析法、自我教育法和实践锻炼法等。
6.德育工作应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主阵地,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作为基本原则,把有效衔接、分层实施、循序渐进、整体推进作为根本要求,把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作为根本途径,把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作为根本举措,做到管理育人、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
7.德育工作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律,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面规划学生从低年级到高年级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
8.德育常规管理一般包括组织机构、计划管理、课程管理、过程管理、评价管理、德育研究等方面内容。
二、岗位职责
9.校长全面主持德育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障推进素质教育的办学方向,负责德育分工,建构实施德育工作的管理体系,负责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师德培训,负责规划、协调、督导、评估德育工作,负责德育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及处置。
10.学校党支部书记协助校长负责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师德培训,负责党、团、队、工会的组织建设。
11.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协助校长(党支部书记)开展德育工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学期计划, 完善制度,督导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校内外的协调与沟通、德育常规的内涵建设及评估表彰等工作。
12. 教导主任在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制订、实施德育工作计划,指导、检查、考核班主任工作。负责学生出勤、后进生转化、控辍保学、落实课程计划、纪律卫生、安全教育、体艺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评选阳光美德少年、文明学生、优秀班集体等工作。
13.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在党支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主持团、队、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团、队、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指导团、队、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配合教导处开展思想道德专题教育活动。
14.年级组长在教导处的领导下、分管校长的指导下开展学年德育工作。制订年级工作计划,督促班主任按时制订并实施班级工作计划,落实学期德育工作。
15.班主任负责制订班级德育计划,负责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负责与任课老师、家长的沟通与协调。
16.任课教师要以育人为根本、学科教学为途径落实三维目标;采取恰当的方式方法、尽量独立解决本学科的教育教学问题;教育学生需要班主任配合时,及时与其沟通;教育学生需要家长配合时,争取班主任的支持,共同做好育人工。
三、学校管理
17.科学制订各层次德育计划。要把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进行规划,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以爱国、诚信、感恩、友善、礼仪、节俭、法制等教育为重点,遵循学生不同年龄特征,划分德育阶段和层次,明确各段要求。统筹设置德育课程所包含的各方面内容,根据现阶段的形势和任务,有重点地夯实基本性的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开发德育课程,在学科课程中发挥德育隐性课程作用,建设具有教育性和特色性的校园文化、年级文化和班级文化,形成师生认同的正确价值取向,建构文化育人的学校课程体系。
18.施行升降国旗仪式。团委(大队部)负责升旗仪式,学校在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升旗仪式(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应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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