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商务服务业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16年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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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商务服务业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16年度)为鼓励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会计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落户我区,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一、政策内容鼓励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会计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落户我区,对在我区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参照其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区级税收贡献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开办资助。二、资助方式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三、资助标准(一)上一年度出口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为企业出口提供通关、融资、退税等两项以上综合服务,以及服务的客户数量在100家以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开办资助。(二)具有从事证券资格审计的且年营业额2000万以上、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的会计事务所,或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开办资助。(三)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的管理咨询公司或中国管理咨询公司前50名,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开办资助。(四)律师人数30名以上、年营业额12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开办资助。(五)年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全球人力资源服务公司50强,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开办资助。四、申请条件(一)申请本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以申报日期为界,原则上新设立企业已有上年度完整纳税记录后12个月内,新迁入企业迁入南山区24个月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财务状况良好;2、内部管理规章健全,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1、近两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五、办理流程(一)申请单位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项目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申请是否受理。 (三)资金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四)资金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资助计划。(五)区财政部门复核。 (六)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七)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八)资金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资金计划。(九)区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资金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六、所需材料(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在线填写,待初审通过后,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加盖公章);(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六)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务情况、行业地位描述及获得荣誉情况等);(七)本单位上年度出口总额、为企业出口提供两项以上综合服务及服务客户的数量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第三大点第1小点项目的企业需提供,其他企业不需提供);(八)本单位具有从事证券资格审计或上一年度为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第三大点第2小点项目的企业需提供,其他企业不需提供);(九)本单位上一年度为中国管理咨询机构前50大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第三大点第3小点项目的企业需提供,其他企业不需提供);(十)区司法局提供的律师人数的证明材料(申请第三大点第4小点项目的企业需提供,其他企业不需提供);(十一)本单位上一年度为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第三大点第5小点项目的企业需提供,其他企业不需提供);(十二)累计获区财政资金扶持达100万元以上企业,提供自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之日起,5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参见附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十三)其他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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