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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胃肠病罗马Ⅲ诊断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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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病学2006年第11卷第12期 功能性胃肠病罗马Ⅲ诊断标准 罗马委员会 A.功能性食管病 b.早饱: A1.功能性烧心诊断标准术 c.上腹痛: 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d.上腹烧灼感: 1.烧灼样胸骨后不适或疼痛; 和 2.没有胃食管酸反流引起症状的证据; 2.没有可以解释症状的器质性疾病(包括上消 3.没有伴组织病理学异常的食管动力障碍。 化道内镜下)的证据。 木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症状符 木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症状 合以上标准 符合以上标准 A2.推测为食管源性的功能性胸痛诊断标准水 B1a.餐后不适综合征诊断标准木 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必须符合以下一点或两点: 1.非烧灼样胸骨正中疼痛或不适; 1.正常量进食后出现餐后饱胀不适。每周至 2.没有胃食管酸反流引起症状的证据; 少发生数次: 3.没有伴组织病理学异常的食管动力障碍。 2.早饱阻碍正常进食.每周至少发生数次。 木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症状符 ;l: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症状 合以上标准 符合以上标准 A3.功能性吞咽困难诊断标准水 支持诊断标准: 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可存在上腹胀气或餐后恶心或过度嗳气; 1.固体和(或)液体食物黏附、留存或通过食管 2.可能同时存在上腹痛综合征。 感觉异常: B1b.上腹痛综合征诊断标准木 2.没有胃食管酸反流引起症状的证据; 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3.没有伴组织病理学异常的食管动力障碍。 1.至少为中等程度的上腹部疼痛或烧灼感, 水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症状符 每周至少发生一次; 合以上标准 2.疼痛呈间断性: A4.癔球症诊断标准米 3.疼痛非全腹性,不位于腹部其他部位或 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胸部: 1.持续或间断发作的咽喉部非疼痛性团块感 4.排便或排气不能缓解: 或异物感; 5.不符合胆囊或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诊 2.感觉发生于两餐之间: 断标准。 3.无吞咽困难或吞咽痛: 水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症状 4.没有胃食管酸反流引起症状的证据; 符合以上标准 5.没有伴组织病理学异常的食管动力障碍。 支持诊断标准: 术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症状符 1.疼痛可以为烧灼样,但无胸骨后痛; 合以上标准 2.疼痛常由进餐诱发或缓解,但可能发生于 B.功能性胃十二指肠病 禁食期间; B1.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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