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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关税措施.ppt

发布:2017-02-03约3.1千字共3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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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关税措施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类别 第三节 关税征收 第四节 关税保护度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 二、关税的主要特点 三、关税的作用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一国政府从本国的经济利益出发,依据本国的海关法和海关税则,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税赋。 二、关税的主要特点 1.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人和进出口货物 2.关税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而且是一种间接税 3.货物通过关境时征收 4.关税具有涉外性 三、关税的作用 1.关税是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2.增加财政收入 3.保护本国生产市场 4.调节进出口结构 第二节 关税类别 一、按关税征收的目的分类 二、按征收关税的商品流向分类 三、按征税待遇分类 一、按关税征收的目的分类 1.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2.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以保护国内产业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关税税率较高。 二、按征收关税的商品流向分类 1.进口关税(Import Duties):进口国海关以进入本国关境或从自由港、出口加工区及保税仓库进入本国市场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按照海关税则对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2.出口关税(Export Duties):出口国海关在本国商品输出时,按照海关税则对本国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3.过境关税(Transit Duties):是一国对于通过其领土(或关境)运往另一国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三、按征税待遇分类 1.普通关税 2.优惠关税 3.进口附加税 4.差价税 1.普通关税 普通关税又称一般关税,指对与本国没有签订贸易或经济互惠等友好协议的国家原产的货物征收的非优惠性关税,由进口国自主制定,一般税率较高。 2.优惠关税 优惠关税是指一国对特定的受惠国给予优惠待遇,使用比普通税率较低的优惠税率。一般有以下几种: 1)特惠关税 2)普遍优惠制 3)最惠国待遇 特惠关税(Preferential Duties)是指对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单方面或相互间按协定采用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Preference, GSP)简称普惠制,是指发达国家单方面对从发展中国家输入的制成品和半成品普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的一种国际贸易制度。主要规定包括对受惠国家或地区、受惠产品范围及减税幅度、给惠国保护措施、原产地和有效期的规定。 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 Nation Treatment, MFNT)又称无歧视待遇,通常是指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3.进口附加税 进口附加税也称特别关税,是指对进口商品除了征收正常的进口关税以外,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征的额外进口税。根据征税的目的主要有 : 1)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对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2)反补贴税(Counter Vailing Duty):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是对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任何补贴的外国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4.差价税 差价税(Variable Levy)又称差额税或不定额税,是当本国生产的某种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力,保护本国生产和国内市场,按照进口货物价格低于国内市场同类货物价格的差额征收的关税。 第三节 关税征收 一、海关税则 二、关税的征收方法 三、通关手续 一、海关税则 海关税则(Customs Tariff),也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及禁止进出口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一般包括两个部分: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关税税率表。 1.海关税则的分类 2.海关税则中的商品分类 1.海关税则的分类 1)按统一栏目下税率的数目分类 ①单式税则 ②复式税则 2)按海关税则税率制定中的国家权限分类 ①自主税则 ②协定税则 2.海关税则中的商品分类 1)基本分类方法:①按货物的自然属性分类②按货物的加工程度或制造阶段分类③按货物的成分分类或按同一工业部门的产品分类④按货物的用途分类 2)商品分类目录:①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CCCN)②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③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 二、关税的征收方法 1、从量税 2、从价税 3、复合税 4、选择税 5、技术性关税 1、从量税 从量税是按照商品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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