豌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GB/T ××××—2006
PAGE II
PAGE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实施
××××-××-××发布
豌豆
Peas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8年3月)
GB/T ××××—××××
代替GB 10460-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
X
PAGE II
前 言
本标准是对GB 10460—1989《豌豆》的修订。
本标准与GB 10460—1989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的结构、编写规则及规范性技术要素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1.2-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修改。
增加内容
——增加纯度、皱缩粒、千粒重、判定规则和标签标识。
修改内容
——将原标准适用范围、分类、质量指标、色泽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0460—1989《豌豆》。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云南省农科院作物所、青海省农科院作物所、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农科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红、宗绪晓、包世英、贺振邦、宋 刚。
PAGE 4
豌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豌豆[Pisum sativum L.]干籽粒的术语和定义、等级、规格、检验方法、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运输、贮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豌豆干籽粒。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3 粮食、油料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T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519 粮食、油料检验 千粒重测定法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纯度 purity
成熟干籽粒的形状、种皮底色和点缀色的一致程度。
3.2 纯粮率 pure cereal yield
净试样重量减二分之一不完善粒重量,占试样重量的百分比。
3.3 不完善粒 unsound kernel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3.1病斑粒 spotted kernel
粒面有病斑、伤及子叶的籽粒。
3.3.2 虫蚀粒 injured kernel
种皮被虫蛀蚀、伤及子叶的籽粒。
3.3.3生霉粒 moldy kernel
粒面生霉的籽粒。
3.3.4破损粒 broken kernel
子叶残缺、横断、破损的籽粒。
3.3.5生芽粒 sprouted kernel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籽粒。
3.3.6 未熟粒 shrivelled pods/kernel
籽粒不饱满,皱缩达粒面二分之一以上,与正常粒显著不同的籽粒。
3.3.7
3.4 杂质 foreign matter
豌豆干籽粒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4.1
通过直径3.0
3.4.2
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4.3 有机杂质 organic impurity
无食用价值的豌豆籽粒、异种粮粒、秸秆碎渣及其它有机物质。
3.5 色泽、气味 colour,odour
一批豌豆干籽粒固有的色泽和气味。
分类
4.1 以豌豆干籽粒千粒重为划分规格的指标,分为大粒(L)、中粒(M)、小粒(S)三个规格,具体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豌豆规格
单位:克
规格
大粒(L)
中粒(M)
小粒(S)
千粒重
≥250
150-250
≤150
4.2 色泽分类
4.2.1 纯色:种皮颜色相同的豌豆占95%以上的颜色(
纹、紫黑、粉红色及其他)
4.2
质量指标
5.1 等级划分
各类蚕豆等级在分类的基础上,按纯粮率分等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