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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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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 项目统一编号:2017-3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编制组 二○一七年五月 — 66 — 目次 1 项目背景68 1.1 任务来源68 1.2 工作过程68 2 我国焦化行业概况69 2.1 我国焦化行业的现状69 2.2 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70 3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72 3.1 环境形势的变化对标准提出新的要求72 3.2 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72 4 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的研究72 4.1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情况的研究72 4.2 国内标准情况的研究73 5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74 5.1 基本原则74 5.2 技术路线74 6 标准内容结构76 7 标准主要内容条文说明76 7.1 适用范围76 7.2 规范性引用文件77 7.3 术语和定义77 7.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77 7.5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82 7.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85 7.7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86 7.8 环境管理台账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87 7.9 排放量合规判定方法88 7.10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88 8 国内外相关标准、技术法规对比和分析89 8.1 国外相关标准89 8.2 国内相关标准90 9 标准实施措施及建议91 9.1 进一步强化自动监测对排污许可的有效支撑91 9.2 加快完善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91 9.3 加大对企业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宣传培训力度91 9.4 开展标准实施评估91 — 67 —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2016 年 11月10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 〔2016〕81 号),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总体部署和系统安排,提 出排污许可制度要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以实现 “一证式”管理,2017年要完成 《大 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炼焦 化学工业排污节点较多、污染物成分复杂,属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规定的重点行业,截至目前, 国家和地方层面尚无配套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指导文件。 2016年7 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发布了《关于征集201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 单位的通知》(环办科技函 〔2016〕1103 号),将 《焦化工业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列入 《2017年度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指南》。经过公开征集、答辩、遴选,最终确定由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 技有限公司承担该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作部署,本规范名称确定为 《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炼焦化学工业》,列属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大气司》的子项目。 本项目由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山西省环境科 学研究院、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和赛鼎工程有限公司5家单位共同成立了标准编制组。 1.2 工作过程 项目立项后,标准编制组积极开展讨论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梳理研究内容,确定标准制订 的方法和技术路线,在资料收集和文献查阅的基础上多次与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等单位开展咨询调研,全 面排查我国炼焦行业现状,摸清底数,提出炼焦化学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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