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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五节_委托加工物资核算.ppt

发布:2017-07-01约3.78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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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加工物资的概述 将一些物资(材料、半成品等)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制造成具有另一 种性能和用途的存货。 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 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 + 加工费用 + 往返运杂费 + 相关税费。 二,委托加工物资核算的账户设置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环节: (一)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二)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 (三)应交纳的消费税 (四)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和退回剩余物资 (一)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1、实际成本计价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 ×企业 贷: 原材料--- × ×材料(库存商品--- × × 商品) (二)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 1、企业支付加工费用、运杂费等,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支付加工厂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分两种情况处理: (1)加工物资收回后A、用于应税项目           B、并取得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这部分增值税计入:            (2)加工物资收回后A、用于非应税项目           B、免征增值税项目           C、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           D、小规模纳税人    这部分增值税计入:           (三)应交纳的消费税 1、委托加工物资属于应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        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交消费税 2、委托方交消费税时分两种情况处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  (1)直接销售时:     随同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物资”即: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另计“应交消费税--应交消费税”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四)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和退回剩余物资 1、实际成本计价时: 借:原材料--- × ×材料(库存商品--- × ×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 × 企业 课堂练习(1): 大明公司发出甲材料一批,委托乙企业加工成H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甲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5万元,以存款支付的加工费6000元(不含增值税)及增值税额、运杂费500元和代扣代交的消费税为5000元,H材料加工完成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H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增值税税率为17%。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5 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25 000 (2)支付加工费和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6 500 (600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020 (6000×17%)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 000 贷:银行存款 12 52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H材料 31 500 (25000+65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31 500 课堂拓展练习(2): 例:某企业发生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根据加工合同发出甲材料一批,计划成本6 900元,材料成本差异(超支)300元。 (2)通过银行支付加工费2 700元,增值税459元,消费税率为10%。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11 00元 (3)加工完成的乙材料验收入库,计划成本10 000元。 提示:乙材料用计划成本计价 方法: 讨论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7 2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6 9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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