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特定医疗保险(互联网版)费率表.docx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特定医疗保险(互联网版)
费率表
一、基准赔付标准和基准保费
(一)基准赔付标准:
1.基准等待期:无等待期
2.基准免赔额:特定医疗保险金责任无免赔,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无免赔
3.基准给付比例:100%
4.基准保额:总保险金额等于特定医疗保险金额与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之和,其中特定医疗保险金额与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1:20的比例关系
注:以有社保身份投保,并且以有社保身份结算,或者以非社保身份投保,并且以非社保身份结算情形下的给付比例。如果被保险人以社保身份投保,但是以非社保身份结算,则赔付时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针对此种情况的赔付比例执行。
(二)年基准保费:
单位:元
(以每人民币1000元总保险金额为计算单位)
年龄(周岁)
有社保
无社保
0-6
37.7
44.5
7-17
26.4
31.1
18-60
31.0
38.9
60+
44.5
57.6
注:除另有约定外,0周岁指出生满30天且健康出院。
二、参数调整系数
1.等待期系数
等待期(日)
系数
0
1.00
30
0.95
60
0.90
90
0.80
注:等待期系数仅适用于首次投保或非续保。
2.免赔额系数
特定医疗保险金免赔额(元)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住院医疗保险金
免赔额(元)
0
200
500
1000
0
1.00
0.98
0.95
0.90
10000
0.90
0.88
0.85
0.80
20000
0.85
0.83
0.80
0.75
注:特定医疗保险金免赔额或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住院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介于两档之间,采用线性插值法选择免赔额系数。
3.给付比例系数
给付比例
系数
0%
0
50%
0.52
60%
0.62
70%
0.72
80%
0.81
90%
0.91
100%
1.00
注:给付比例介于两档之间,采用线性插值法选择给付比例系数。
三、费率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1
历史是否理赔
系数
无理赔
0.95
有理赔
1.00
产品不做区分
1.00
调整系数2
渠道销售成本
系数
无销售成本(官网、APP等直销)
0.70
渠道销售成本较低
0.85
渠道销售成本中等
1.00
渠道销售成本较高
1.15
产品不做区分
1.00
注:渠道销售成本是根据不同渠道销售成本与平均销售成本的对比。
调整系数3
预期/历史赔付率
系数
不超过30%
0.40(含)-0.75(含)
超过30%,但不超过70%
0.75(不含)-0.95(含)
超过70%,但不超过100%
0.95(不含)-1.50(含)
超过100%
1.50(不含)-5.00(含)
注:预期/历史赔付率介于两档之间,采用线性插值法选择预期/历史赔付率系数。调整系数4
保费是否分期
系数
分期
1.09
不分期
1.00
费率调整系数=调整系数1×调整系数2×调整系数3×调整系数4
四、保险费计算
(一)一次性交付保险费:
1.年保险费(首次投保或非续保)=(总保险金额/1000)×年基准保费×等待期系数×免赔额系数×给付比例系数×费率调整系数
2.年保险费(续保)=(总保险金额/1000)×年基准保费×免赔额系数×给付比例系数×费率调整系数
(二)分期交付保险费:
1.年保险费(首次投保或非续保)=(总保险金额/1000)×年基准保费×等待期系数×免赔额系数×给付比例系数×费率调整系数,且各期保险费=年保险费÷分期交付期数
2.年保险费(续保)=(总保险金额/1000)×年基准保费×免赔额系数×给付比例系数×费率调整系数,且各期保险费=年保险费÷分期交付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