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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计算(数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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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工作量计算方法与考核要求

一、考核要求

工作量由教学、科研、服务工作三部分构成,其中教学满工作当量为240分(暂定),科研工作量按照岗位要求,具体见表1,服务满工作量为18分。在三部分中,当教学工作当量不够时,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富余的科研工作分值等值折抵,但是不得超过30%;当科研工作分值不够时,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富余的教学工作当量等值折抵;富余的科研工作分值以及在折抵教学工作当量不足的部分后仍剩余的科研工作分值均不记入超工作当量。服务工作分值可以等值替换科研工作分值和教学工作当量,但科研工作分值与教学工作当量不能折抵服务工作当量。

数学系按教师编制的职工每年必须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课程的教学任务,每年至少应完成教学工作当量的70%。另外,根据学院规定,每名教师每年必须指导至少一名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否则,在教学工作当量中扣除相应的工作当量。

服务工作包括:班主任、课群管理、专业管理、学科管理、引进人员试讲、负责举办讲座、非任课课程监考等。

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由系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学校核算的结果,年末由系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工作当量奖惩措施。完成岗位工作的情况将作为定岗和提职的重要考虑因素。

表1科研工作量要求

岗位

科研满分值

二级岗

200分

三级岗

150分

四级岗

100分

五级岗

50分

六级岗

25分

二、工作量计算方法

1.本科教学工作当量计算方法

(1)一般课(包含本科教学和试验课程):

N=L×M×K1×K2×P/(30),其中:

N讲授课程教学工作当量

L授课类型系数:双语教学、数学系各专业的《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为1.2,数学实验课为1.1,其余为1

M授课学生规模系数见表2

K1为批改作业系数:不批改作业为1,批改作业为1.2

K2学时数

P校区系数:良乡校区为1.2,中关村校区为1

表2授课学生规模系数

学生人数n

M取值

n30

M=30

30≤n≤60

M=30+0.2×(n-30)

60n≤90

M=36+0.2×(n-60)

90n≤120

M=42+0.15×(n-90)

n120

M=46.5+0.1×(n-120)

(2)本科毕业设计:每名学生合7个工作当量。

(3)负责培养青年教师:青年教师人数×5。

2、研究生教学工作当量计算方法

(1)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当量

N=M×K1×K2/30

上述公式中的各个系数具体如下:

N讲授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当量

M授课学生规模系数见表3

K1研究生课程难度系数:硕士生课程取1.1,博士生课程取1.2

K2学时数

表3授课学生规模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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