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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计算方法.pdf

发布:2020-10-04约1.96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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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1工作量计算方法 满工作量标准 对各类教师其满工作量标准符合下列公式: 7×19×P 7为周学时,19为我校现行校历规定的年教学周数,P为职称系 数:教授,副教授为1.1,讲师为1.0 ,助教为0.9 。 为此,各类职称教师 (不含公外、体育课的教师)满工作量标准 如下: 教授、副教授 讲师 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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