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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257.6-2017 贵州肉牛生产技术规范 第6部分:传染性疾病防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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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1257.6—2017

贵州肉牛生产技术规范第6部分传染性疾病防治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GuizhoubeefcattleproductionPart6:Preventionandcureofinfectiousdiseases

2017-12-08发布2018-05-08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52/T1257.6—2017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引种计划 2

5引进肉牛的选择 2

6牛的运输 3

7隔离期的饲养管理 3

8转群 4

9病死牛处理 4

10资料保存 4

II

DB52/T1257.6—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贵州省标准化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镜、何光中、孙元飞、周文章、徐龙鑫、李干洲、龙玲。本标准为DB52/T1257-2017的第6部分。

1

DB52/T1257.6—2017

贵州肉牛生产技术规范第6部分传染性疾病防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牛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原则、预防措施、扑灭措施、及常见传染性疾病的定义、流行特点、症状、防治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肉牛养殖中肉牛传染性疾病的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645GB18646GB18935

动物结核病诊断技术

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口蹄疫诊断技术

NY561动物炭疽诊断技术

农医发(2010)F20号《反刍动物检疫规程》

农医发(2010)33号《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3防治

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列》等主要兽医法规,按照“早、快、严、小”原则,开展防治。

3.2健全防疫体系,保障防疫措施落实。

3.3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重大传染病实施预防、控制、扑灭措施。

3.4常见传染性疾病的定义、流行特点、症状、防治措施见附录A。

4预防

4.1免疫

根据当地肉牛传染病流行特点,制订免疫计划,实施免疫。

4.2监测

对实施免疫牛群进行免疫抗体检测。

2

DB52/T1257.6—20174.3检疫

4.3.1养殖场检疫

根据《反刍动物检疫规程》规定进行检疫。

4.3.2引种检疫

根据《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规定进行检疫。

4.4饲养管理

加强肉牛饲养管理,增强机体的疫力,提高牛群健康水平。

5扑灭

5.1查明并消灭传染源

5.1.1早期诊断

根据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特点初步诊断为疑似传染病时,应迅速进行隔离、消毒并采样报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诊断。

5.1.2疫情报告

发现肉牛发生传染病,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疑似为口蹄疫、炭疽、牛瘟、牛流行热等重大传染病应迅速上报,通知邻近有关单位,采取预防措施。

5.1.3隔离患病牛

5.1.3.1患病牛:经确诊的患病牛,应选择消毒处理方便、不易传染的地方隔离,严格消毒,专人看管并及时治疗,隔离区的用具、饲料、粪便等需经彻底消毒后运出。重大疫病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5.1.3.2疑似患病牛:无临床症状,与病牛及其污染的环境有过接触,应立即隔离观察,隔离观察的时间由该传染病的潜伏期决定,潜伏期结束而不发病者解除隔离。出现症状者应按病牛处理。

5.1.4封锁隔离

5.1.4.1疫病发生时实施封锁隔离,禁止易感动物进出封锁区,对必须通过封锁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

消毒。

5.1.4.2对患病动物进行隔离、治疗、急宰或扑杀,对污染的饲料、用具、畜舍、垫草、饲养场地、粪便、环境等进行严格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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