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闽南语汉字之选用原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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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閩南語漢字之選用原則
關於臺灣閩南語用字整理工作,本會自民國 84 年至 92 年已委
託多位學者進行 「閩南語本字研究計畫」,計得成果《閩南語字彙》
8冊。又自民國 90 年至 93 年組織編輯委員會,編輯《臺灣閩南
語常用詞辭典》 。民國92 年本會鄭前主任委員良偉並主持「臺灣
閩南語常用 300詞用字計畫小組」 (95 年奉部長指示更名為「整
理臺灣閩南語基本字詞工作計畫小組」),聘請專家學者研議用字
問題。本表所定用字,係綜合上述 成果,並由「整理臺灣閩南語
基本字詞工作計畫小組」召開多次會議訂定。
本表針對臺灣閩南語用字紛歧之語詞,秉持易教易學精神,尊
重傳統習用漢字並兼顧音字系統性 ,推薦適用漢字。其原則分述
如下:
一、傳統習用原則:本表所選用之漢字多為民間傳統習用之通俗
用字,不論其為本字、訓用字、借音字或臺閩地區創用之漢
字均屬之。如:
(一)本字:
臺灣傳統閩南語文所用漢字多為傳統用字,如: 「山」
註
(suann ) 、「水」(tsuí )、「天」(thinn )等。部分詞語
雖然在現代中文語義或用法已不盡相同,如: 「箸」(tī ,
筷子)、「沃」(ak ,澆)、「行」(kiânn ,走)、「走」(tsáu ,
跑)、 「倩」(tshiànn ,僱用)、「晏」(uànn ,晚)、「青盲」
(tshenn-mê ,失明)、「才調」(tsâi-tiāu ,本事)等古漢
語詞,保存在臺灣閩南語中,其漢字亦習用已久,本表基
於尊重傳統,亦加以採用。
另外,臺閩地區為因應閩南語文書寫之需,亦常使用
註:舉例時,「」內為臺灣閩南語用字, ( )內標示音讀,如: 「山」(suann );若該字與
其對應華語不同時,則於逗號後標明對應華語以利了解,如:「箸」(tī ,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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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閩特殊漢字,本表將此種「臺閩字」視同「本字」 。其
中部分用字如: 「囝」(kiánn ,孩子)、「粿」(kué )等早
」(in ,
已收入漢字典中,自然方便使用,但部分用字如: 「
他們)、「 」(tshit-thô ,遊玩)等因尚未收入漢語字典
中, Unicode 亦尚未設定字碼,或尚無字型支援,可暫時
使用本表推薦之「異用字」 ,或以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
方案(臺羅)書寫。
(二)訓用字:
借用中文漢字之意義,而讀為閩南語音者,如: 「穿衫」
(tshīng sann ,穿衣服)的「穿」、「仔」(á )、「無」(bô )、
「瘦」(sán )、「戇」(gōng )、「挖」(óo/ué )、「會」(ē)
等均非本字,是為「訓用字」,亦列為推薦用字。
(三)借音字:
借用漢字之音或接近之音,而賦與閩南語意義者,如:「嘛」
(mā ,也)、「佳哉」(ka-tsài ,幸虧)、「膨」(phòng ,鼓
起)、「磅空」(pōng-khang ,山洞)的「磅」等均非本字,
是為「借音字」 ,亦列為推薦用字。
二、音字系統性原則:如無傳統習用漢字或一字多音、一音多字
情形,容易產生混淆,造成閱讀障礙或學習困難時,本表採
用兩個解決辦法,分述如下:
(一)若傳統通俗用字容易產生混淆,則改用華文習見之訓讀
字。如所有格 ê及單位詞 ê ,傳統用字均寫成「个」,造成
「一个」可以讀為tsi̍t-ê ,也可以讀為it--ê 。故本表已將
「个」字定為單位詞,如:tsi̍t-ê寫成「一个」 ,而所有格
則訓用華文之「的」 ,如:it--ê則寫成「一的」 、guá-ê寫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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