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GL050-2021 医学实验室分子诊断领域认可指南.pdf
CNAS-GL050
医学实验室
分子诊断领域认可指南
GuidanceonMedicalLaboratoriesAccreditationin
theFieldofMolecularDiagnostic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21年06月25日发布2021年11月2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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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指南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分子诊断
领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2-A0012021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所作的解释
和说明,用以指导评审组的现场评审工作,同时指导分子诊断领域实验室管理体系的
运作。
在结构编排上,本指南的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2:2012
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分子诊断领域相关的解释和说明内容在相应条款号后
给出。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2021年06月25日发布2021年11月2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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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实验室
分子诊断领域认可指南
1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申请认可的分子诊断领域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立管理
体系,已获认可的实验室规范其质量和技术活动,也可供认可评审员在评审过程中参
考。
本指南适用于病原体核酸和人体基因等领域涉及的核酸扩增试验、杂交试验(包
括原位杂交荧光原位杂交试验)、核酸电泳分析、序列分析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
WS/T641《临床检验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
《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CNAS-GL039《分子诊断检验程序性能验证指南》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GB19781《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
WS23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3术语和定义
4管理要求
4.1组织和管理责任
4.1.1组织
4.1.1.1总则
4.1.1.2法律实体
实验室或者其所属机构应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血站执业许可或相应资格许可,
许可的诊疗科目中应有相应设置且自获准执业之日起,开展分子诊断工作时间至少1
年。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测项目的实验室应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
2021年06月25日发布2021年11月2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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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通过技术审核并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4.1.1.3伦理行为
实验室有责任和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保护本国人类遗传资源及信息;
若检测结果涉及伦理问题,应按照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例
如:胎儿性别)。
4.1.1.4实验室主任
4.1.2管理职责
4.2质量管理体系
4.3文件控制
4.4服务协议
4.5受委托实验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