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自己整理复习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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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 劳动关系的基础
劳动关系的内涵: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还兼有实际上人身关系(如升迁)和形式上财产关系(如工资)、形式上平等关系和实际上隶属关系的特征。
目的:实现劳动过程是劳动关系的直接目的
从属性的雇佣关系是劳动关系的最主要特点。
劳动关系的结构:主要由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和社会劳动关系所构成。
*个别劳动关系是是劳动关系系统的基础结构。
劳动者的具体表现:受雇于个人、公司或者机构,使用雇主提供的工具或者设备,在工作中根据上级的指令完成一定的生产或者经营任务,由雇主付给劳动工资。被雇佣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最主要特点。
工会:工会是一种集体组织,其基本目标是改善会员货币和非货币的就业条件。
工会具有(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社会只能。
集体谈判制度和民主参与制度是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量大基本机制。
雇主组织的作用:主要是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协议,协调劳动关系;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提供法律服务和培训服务等。
政府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主要角色有:立法者、设厂管理者、协调者、公共部门的雇主等。
劳动合同关系的隶属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人格上的从属性;二是经济上的从属性;三是组织上的从属性。
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国家法律在企业的延伸和具体化。
原则:1、合法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2、公平原则 3、民主原则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表现形式可分为: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法律的最主要渊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 (法律是行政、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立法依据或基础,后者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
我国的法律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列和单行条列、规章组成。在具体使用时,遵循下列原则:上位优先 特别优先 旧法优先 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SA8000主要包含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
劳动争议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一般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主要形式:日常巡视、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接受投诉举报、专项检查或联合执法活动。
***人力资源一词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由美国著名的人力学家舒尔茨提出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判断
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一是劳动行为已经发生。二是从属关系已经形成。
事实劳动关系有两种情形: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第二是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他们的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目标: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
*劳动标准的概念: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有关劳动报酬与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只能高于劳动标准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而不能低于劳动标准约定和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
劳动标准的种类:1、标准工资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标准 3、劳动安全与卫生标准
4、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标准法的概念和性质:劳动标准法是国家规定关于最低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具有如下性质:劳动标准法是公法是强行法和实体法。
***国外劳动标准法的起源: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国内劳动标准法的起源:1923年北洋政府颁布《暂时工厂规则》,这是旧中国第一步劳动法。
工资
*工资的概念和基本职能: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基本职能包括:1、分配职能 2、保障职能 3、激励只能 4、杠杆职能
工资的组成: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助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分配的原则: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支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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