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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司运行管理暂行规定1.doc

发布:2019-01-06约1.43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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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司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为最大限度的降低总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总公司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安装公司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如下: 一、销售公司的运行模式 由总公司划定家用机事业部、商用机事业部、营业技术部组成销售公司。销售公司设总经理1人,部门经理3人,组长3人。总公司配属业务轿车4辆、私车公用车1辆。 商用机事业部提成模式:总公司将在每个项目中提取合同额的5%,作为总公司的管理费用。销售人员按照项目的纯利润的24%,提取。若质保金未收回,销售人员提取项目的24%的70%,计算公式如下: 质保金未收回提成公式:B(bonus)=P(profit)*24%*70% 质保金已收回提成公式:B(bonus)=P(profit)*24% B:业务提成 P:净利润 销售成本核算制度按照原公司核算制度执行。项目竣工完毕并除质保金全部收回或项目质保期已过,质保金已收回,则按公司一贯原则,销售人员可在年中或年尾提取相应的提成款项。 2、家用机事业部提成模式: 二、销售公司发包制度及价格核定 销售公司本着与其他分公司都流淌着巨生的血脉,体现巨生公司一家亲因的原则,并为更好的保证项目的工期及质量。项目合同签订后,首先并着重考虑发包给巨生安装公司,多联机价格核定如下:在项目毛利润不低于25%的情况下,发包价格按室外机不低于800元/P,若项目利润超低或项目工期非常之短,并且地理位置非常便利,发包价格另定。若巨生安装公司不顾亲情,实在不接受工程安装或接受安装但是价格远高于其他施工队的价格,则巨生销售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自行与其他施工队签订安装施工合同。 三、项目销售成本的界定 可直接计入销售公司的费用有: 项目开工饭或为工程回款需请监理用餐的费用 现场土建配合费; 垂直运输费(吊车费、200公斤以上设备上楼搬运费); 叉车费(超重的外机及新风设备); 墙体开槽及混凝土打孔费; 材料、设备复检费用; 仓库场地租赁费(含集装箱转运费); 非正常工期延误费(即超出合同工期后仍无限期误工,支付安装人员看场费150元/天?人)。若同一个项目中,由于安装公司施工人员不够、材料丢失等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可抵消非正常延误的工期。若最终导致业主付款拖延则按未付款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计入销售利润。 因工程量增加,导致以上费用重复增加,可视为项目二次发包,则可按销售公司发包细则执行,并且以上重复发生的费用直接进入销售成本。 五、其他相关费用的处理 凡属工程质保期内因设备原因造成损失的,安装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如因安装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原则上须由巨生监理人员确认,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原安装人员赶赴现场维修。原安装人员因故不能到场的,必须表明态度,委托售后人员现场维修,并按售后服务公司的收费标准,从其项目安装质保金中扣除。 超过质保期的项目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原则上由售后服务公司承接维修,并按其相关规定执行。如由安装公司派工维修的,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维保合同的则计入维保成本,如没有维保合同,由总公司开维保发票,由销售人员向甲方收取维修费用,该费用中出安装公司维修费用按原定费用提取完后,剩余利润则计入项目利润。 涉及安装公司的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总公司。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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