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CB 17324- 2003
.JJ ‘ .曰‘.月明 吕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GB 17324-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7324-199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 按照GB/T 1. 1-200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 — 对原标准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辅料、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 要求 ; — 标准名称改为“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17324-1998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春明、王旭太、余挺、徐留发、杨玉芝、文颜、张法明。 本标准于199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 17324- 2003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指标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瓶(桶)装饮用纯净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789. 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T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17323 瓶装饮用纯净水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指标要求
4. 1 原料要求 原料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度/度 ( 5,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混浊度/NTU ( 1
臭和味 不得 有异臭 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 出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GB 17324- 2003
理化指标
项
pH值
电导率(25℃士10C)/(PS/cm)
高锰酸钾消耗量(Oa)/(mg/L)
抓化物(CI-)/(mg/L)
亚硝酸盐(NO, )/(mg/L)
四抓化碳/(mg/L)
铅(Pb)/(mg/L)
总砷(As)/(mg/L)
铜(Cu)/(mg/L)
氰化物‘/(mg/L)
挥发性酚(以苯酚计)0/(mg/L)
三抓甲烷/ (mg/L)
游离氯(CI-)/(mg/L)
表 2
表 3
指 标
5.0- 7.0
10
6.0020.01
0.01
002
0.0020.205
镇-镇
一簇一镇-簇一成
-簇-镇-镇一镇-蕊一镇
仅限于蒸馏水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 物指标应 符合表 3的规定 。 徽 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mL) ( 20
大肠菌群/(MPN/100 mL) 簇 3
霉菌和醉母/(cfu/mL) 簇 不得检出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7 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8 贮存及运输
8.1 贮存 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GB 17324- 2003
8.2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9 检验 方法
91 感官指标 按GB/T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9.2 理化指标9. 2. 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氮化物 按GB 17323规定的方法测定。9.2.2 游离抓、总砷、铅、铜、权化物、亚硝酸盐、挥发性酚、三氮甲烷、四抓化碳 按GB/T 575。规定的方法测定。9.3 微生物指标 按GB/T 4789.21规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