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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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7 (临)—20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8 月15 日 (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8 月15 日上
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8 月14 日下午3:00至2017
年8 月15 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8 月10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 号金运大厦22 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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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17 年7 月27 日审议通过了上述预案,具体内容已刊载于2017 年7 月28 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
1.00 √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出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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