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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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一)纳税年度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办法。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二)预缴申报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三)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 例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来自境外与机构、场所的所得直接抵免举例 A国一家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分行,该分行2014年将一笔资金借给B国一家企业,取得借款利息税后收入80万元,假设B国针对利息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则中国对该分行来自B国的利息有无征税权? 有征税权 该分行来自B国的应纳税所得额=80÷(1-20%)=100(万元) 该笔利息在B国缴纳的预提所得税=100×20%=20(万元) 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 所以,允许抵免的限额是20万元。 该分行2014年应在中国缴纳的所得税额=100×25%-20=5(万元) 举例:多国 某企业2014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已与A、B两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50+30)×25%=45(万元) (2)A、B两国的扣除限额。 A国扣除限额=45×[50÷(100+50+30)]=12.5(万元) B国扣除限额=45×[30÷(100+50+30)]=7.5(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l0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2.5万元,可全额扣除。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9万元,高于扣除限额7.5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1.5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3)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45-10-7.5=27.5(万元) (二)间接抵免: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提示:企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第五节 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入 二、定期减免税 三、降低税率 四、授权减免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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