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的护理【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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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呼吸道通畅 故依病情在继续解毒治疗的基础上,早期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给予呼吸机辅助通气,是抢救成功的关键,有助于改善病人的预后。 机械通气后应加强呼吸道管理,防止痰栓窒息,定时监测血气分析,保证呼吸机正常运转。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的病人,因无力排痰、应用阿托品、机械通气后气道湿化不够或补液不足、汗腺分泌增加、水分丢失过多等因素,都可使痰液黏稠极易形成痰栓或浓痰堵塞管口而造成窒息。因此,应加强气道湿化,补充足够的血容量,按时翻身、拍背,以助排痰。 5、清除毒物—重复洗胃 适应症:经口中毒者只要毒物存在---即是洗胃适应症 禁忌症:上消出血、肝硬化伴食道静脉曲张、主动脉瘤、食道畸形、严重心脏病、抽搐、孕妇、吞服强酸或强碱 洗胃时间:原则—根据情况,反复间断洗胃。最佳时间6h内。口服有机磷农药时间较长及剂量较大者,留置胃管胃肠减压,重复洗胃 6、抗胆碱药--阿托品 1)争夺胆碱受体 缓解毒蕈碱样症状和对抗呼吸中枢抑制 对烟碱样症状和恢复胆碱酯酶活力没有作用 2)阿托品的应用原则——应遵循尽早、足量、个体化、快速、缓减量的用药,给予阿托品化。 3)阿托品化的表现:瞳孔逐渐由小变大(或接近正常),颜面潮红,皮肤干燥,腺体分泌减少、口干无汗,肺部罗音减少或消失,心率增至100-120次/分 抗胆碱药--阿托品 但瞳孔扩大和颜面潮红不是“阿托品化”的可靠指标。当中毒患者由呼吸道吸入中毒或眼局部染毒时,可出现瞳孔明显缩小,给予超大剂量的阿托品或出现严重阿托品中毒,其瞳孔也不出现明显扩大。大约30%的中毒患者由于多种原因,应用阿托品后不出现瞳孔扩大。 4)阿托品中毒,其特征性表现为高热、瞳孔散大、谵妄、躁动不安、抽搐、尿潴留,甚至昏迷。故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体温、血压、脉博、呼吸、神志、瞳孔、尿量的变化。 7、胆碱酯酶复活剂的使用 使用原则:尽早给药 重复给药 首次足量 一般中毒超过2天者,中毒酶已基本老化,复能剂无效。 胆碱酯酶复活剂的特点 可以防止“反跳”,如有因洗胃不彻底等造成毒物再吸收,并重新抑制已复活的乙酰胆碱或新生酶,氯磷定可及时将其复能 防止外周呼吸肌麻痹,复能剂除了有复能中毒酶的作用外,还有直接对抗肌无力、肌颤和呼吸肌麻痹作用 有助于阿托品减量或撤掉 8、“反跳” 的观察 洗胃不彻底,胃肠道内残毒 不断吸收再中毒 复能剂、拮抗剂使用不正确 某些有机磷农药吸收后,肝细胞 氧化酶系统将原来毒性较低的化合物氧化成毒性增大的成分,其后再排到肠道吸收致毒 反跳 反跳 “反跳”是指有机磷中毒患者经抗胆碱药、复能剂等措施治疗症状已明显缓解,中毒征象基本控制后甚至在恢复期又出现中毒症状而且加重。 出现时间一般在中毒后2-3日,乐果“反跳”出现时间较晚多在中毒的5-9天 先兆症状:精神萎靡,胸闷纳差,出汗流涎,面色转白,恶心呕吐,瞳孔变小,肌肉震颤等。 9、中间综合征的观察 中间综合征是指在急性胆碱能危象缓解后和迟发性脑病之前,约在急性中毒后24~96小时出现以颅神经受累、呼吸肌麻痹为主要特征的征候群。其发病机制与ChE受到长期抑制,影响神经——肌肉接头处突触后的功能有关。 累及颅神经者出现睑下垂、眼外展障碍和面瘫。可先有颈上肢和呼吸肌麻痹。主要死于呼吸肌麻痹。 我们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生并做好抢救准备。 一般来说,乐果、敌敌畏易发生这种现象。 10、血液透析治疗 有报道单纯HP治疗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愈率(81.25%)有显著提高,而住院时间显著缩短,说明血透治疗可显著提高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成功率,是治疗该病的理想选择。 血透治疗时间最好以中毒4h内为宜,每次治疗2~3h,超过3h已被吸附的毒物开始解离。由于有机磷农药的种类较多,中毒剂量各不相同,分布容积广,洗胃难以彻底等,常可反复中毒。病情严重者可于12~24h后重复治疗,以防止病情反复. 血液透析治疗 血透治疗的同时亦可吸附解毒药物,故在治疗时解毒药物量需要增加,治疗后由于毒物的清除,解毒药物需要减量,以防解毒药物中毒。 穿刺部位护理——对穿刺部位压迫止血,并用绷带包扎6h,同时观察穿刺部位出血、渗血及动脉搏动等情况 11、心理护理 因防护不当中毒的患者容易精神紧张,我们应耐心解释关于中毒的一般知识,经过治疗可完全恢复健康,消除其恐惧心理。 对口服自杀的患者我们应耐心开导,鼓励其增强生活的勇气,心胸开阔,促其摆脱悲观厌世的消极情绪,消除其心理障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配合治疗与护理;为防止再度不测,选好身边陪护人员很重要,一般为对患者最有感情的人陪护较合适,这样较符合轻生者的心里需要,并有助于劝导患者解除轻生念头 12、并发症的预防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病情危急,常因肺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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