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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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合理使用抗毒剂 2 联合用药: (1)抗胆碱能药物与中毒酶重活化剂的伍用。抗胆碱能药物可拮抗中枢M、N作用和外周M样中毒症状,但对抑制的乙酰胆碱无重活化作用;中毒酶重活化剂能恢复抑制乙酰胆碱的活性,且能拮抗外周N样中毒症状,但不能拮抗中枢M、N作用和外周M样中毒症状。两者联合用药才可以达到最好的治疗目的。 二 合理使用抗毒剂 (2)外周性抗胆碱能药物与中枢性抗胆碱能药物的伍用。外周性抗胆碱能药物(阿托品)能拮抗外周M样中毒症状,但拮抗中枢M、N作用弱,中枢性抗胆碱能药物(苯那辛)有较强拮抗中枢M、N作用,而拮抗外周M样中毒症状的作用较弱,因此联合用药才能产生更好的抗胆碱能作用。 二 合理使用抗毒剂 3 足量用药: 首次足量给予抗毒药疗效高、恢复快,可减少重复用药次数和用药总量。 (1)阿托品的使用: 重要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早期死亡原因是M样中毒症状支气管痉挛和支气管分泌物过多导致的呼吸道阻塞,轻者呼吸困难,重者窒息死亡。因此应迅速的给予足量的阿托品。 二 合理使用抗毒剂 阿托品足量的指标:M样症状消失(支气管痉挛和支气管分泌停止),并出现阿托品化的指征(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增快到90-100次/分)注:不能以瞳孔大小、颜面潮红和神志改变作为达到“阿托品化”的指标。 阿托品过量的表现:A 神经症状:兴奋、谵妄、乱喊乱叫,双手抓空,重者昏迷。 B 瞳孔极度散大,皮肤潮红。C 阿托品实验症状加重。D 腹胀、肠音消失、尿滁留等。 阿托品中毒 ①心率超过140次/分。②体温>39℃。③瞳孔极度散大,甚至达边缘。4入院时病人神志尚清醒或昏迷,应用阿托品后,曾出现谵妄、躁动、皮肤潮红等阿托品化现象,但逐渐转入昏睡直至昏迷。 。⑤中毒症状一度缓解,又复出现。⑥肺部罗音曾缓解或消失,以后又出现,或在阿托品没有减量时罗音反而加重。 当出现上述2项症状时,高度怀疑阿托品中毒,达3项或以上时就能诊断。 阿托品使用的注意事项 A经呼吸道吸入中毒者,一般不要重复使用阿托品。 B阿托品足量使用不等于过量使用。 C正常人阿托品致死量为80-120mg. D结合足量的胆碱酯酶重活化剂,伍用 中枢抗胆碱药。 E中毒后期,应酌情给予小剂量阿托品。 F应逐渐减量,切忌突然停药。 阿托品的用量 轻度中毒:首剂给予2-4毫克,以后每1-2小时1-2毫克,阿托品化后4-6小时1毫克皮下或口服。 中度中毒:首剂4-10毫克,以后每15-30分钟1-2毫克静注,阿托品化后每4-6小时1-2毫克皮下或口服。 重度中毒:首剂10-20毫克,以后每10-20分钟1-2毫克静注,阿托品化后每4-6小时1-2毫克皮下或口服。 氯磷定的使用 A 氯磷定有效血药浓度4mg/L,最高作用浓度为17mg/L,首次给药500mg,血药浓度可达到4mg/L,1500-2000mg可达到15mg/L. B 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复能作用不明显。 C 血中半衰期只有1-2小时,排泄快,应重复给药,以维持足够血药浓度。 D 足量指标:外周N样指标消失,血液CHE活性恢复至正常50-60%以上。 氯磷定的用法 轻度中毒:首剂给予500-750毫克肌注,2-4小时重复一次。 中度中毒:首剂给予750-1500毫克肌注,2-4小时重复一次。 重度中毒:首剂给予1500-2500毫克肌注,30 分钟无效,重复给予,以后每2-4小时给予500毫克肌注。 氯磷定的用法 有严重外周呼吸肌麻痹型呼吸衰竭发生,在气管插管和呼吸机辅助通气的前提下,使用氯磷定治疗方案为: 氯磷定1.0 g , 1次/1h×3次, 氯磷定1.0 g ,im, 1次/3-4h , 每天总量控制在8-10 g ,最大不超过12 g。 至脱离呼吸机后逐渐减量到ChE活力恢复约60%左右时停用。 4 重复用药 有机磷农药在体内半衰期较长,经24-48小时至数天才能完全代谢排出体外,而抗毒剂生物半衰期短,作用时间较短,故必须重复给药,巩固疗效,直至有机磷完全排除为止。 血液灌流与血液透析治疗 血液灌流(Hp)是将患者血液引入含有吸附剂(活性炭或树脂)的灌流器内,借助体外循环与其具有丰富表面积的吸附材料接触,将溶解在血液中的毒物清除。对于水溶性、脂溶性和与蛋白结合的物质均有较好的清除作用,清除毒物谱较广。 血液透析(HD)主要是利用弥散和对流的原理来清除毒物或代谢废物,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衡,它能迅速清除分子量小、水溶性、不与蛋白或血浆其他成分结合的物质,尤其对伴有肾功能损害,电解质紊乱及肺水肿的患者,能迅速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失衡,维持内环境稳定。 血液灌流与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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