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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2010-0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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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 立信大华核字[2010]548 号 1 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立信大华核字[2010]54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所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公司) 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业已审计了芭田公司2009年度财 务报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 的通知》的要求,就芭田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 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芭田公司的责任。我们对芭田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 容进行了核对,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实施了有关的审计程序。 芭田公司于2009年度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如下: 1.2008年4月13日,芭田公司与内蒙古乌拉山化肥有限公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出让控股子公司乌拉山芭田生态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出 让价款为人民币850.00万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芭田公司收取股 权转让款人民币700.00万元。在编制2008年度会计报表时,由于预计尾 款无法收回,按已收取的人民币700.00万元确认股权转让收入。经过公 司的努力,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于2009年12月收回该项交易尾款 1,164,997.54元。由于2008年度对该事项判断不准确,导致2008年度少 计股权转让收入1,164,997.54元。 1 2.2008年10月,芭田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好阳光肥业有限公司向 青上化工佛山有限公司提供专有技术及设备转让服务,服务金额为人民 币300.00万元。2008年度芭田公司取得服务收入人民币156.00万元,由 于预计尾款无法收回,未确认尾款对应的专有技术及设备转让收益。经 过公司努力,该项交易尾款于2009年9月收回。由于2008年度对该事项 判断不准确,导致2008年度少计营业收入144.00万元。 3.芭田公司在编制2008年度会计报表时,由于对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无法预计,故在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时未考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 响。但公司在2009年4月进行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取得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退回的所得税2,530,094.33元。由于对所得税纳税调整计算 不准确,导致2008年度多计所得税费用2,530,094.33元。 4.芭田公司之子公司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二期项目于2008年4 月投产,但直至2009年6月才以试生产结束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 断标准结转固定资产。经过检查,芭田公司确定以连续生产出产成品确 认为结转固定资产时点,即2008年5月,并按二期项目暂估价值结转。 由于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点判断错误,导致2008年度固定资产少计 44,986,765.94元,在建工程多计36,014,794.89元,应付账款少计 8,971,971.05元,少计提累计折旧1,706,587.46元。 5.芭田公司对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错误,错误的将3年以上的应收账 款划分在3年以内,导致2007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1,207,891.22元。同 时由于该等款项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在2008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2008年度补提坏账准备2,871,011.43元。 2 6.芭田公司归属于当年的奖金未在当年计提,对跨年度计提的奖 金按对应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导致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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