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HAA 0002.10-2024 数字广告 第10部分:梯媒广告发布管理规范.docx
ICS03.080.20CCSA10/19
SHAA
上海市广告协会团体标准
T/SHAA0002.10—2024代替T/SHAA000210—2023
数字广告
第10部分:梯媒广告发布管理规范
DigitalAdvertising
Part10: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elevatormediumadvertising
2024-08-28发布2024-09-01实施
上海市广告协会发布
I
T/SHAA0002.10—2024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1
5发布流程 2
6广告设置要求 3
6.1基本要求 3
6.2设施位置 3
6.3广告位数量 3
6.4广告位尺寸 3
7广告审查要求 4
7.1审查范围 4
7.2审查准则 4
7.3审查内容 4
7.4广告内容要求 4
8广告发布要求 6
8.1基本要求 6
8.2播放音量 6
8.3投诉处理 6
9运维管理 7
9.1信息安全 7
9.2设施维护 7
附录A(规范性)梯媒广告业务审查表 8
III
T/SHAA0002.1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T/SHAA0002《数字广告》的第10部分。T/SHAA000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行为规范;
——第3部分:内容审核指引;——第4部分:用户信息保护;
——第5部分:数据应用和安全;
——第6部分:搜索广告发布要求;
——第7部分:数字户外广告发布与评估规范;——第8部分:数字电视广告内容技术规范;
——第9部分:数字音频广告内容技术规范;——第10部分:梯媒广告发布管理规范。
本文件代替T/SHAA000210—2023《数字广告第10部分:梯媒广告发布管理规范》,与T/SHAA000210—202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引言,给出了部分文件的关系;
b)更改了2023年版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
c)删除了2023年版的术语和定义的“电梯发布设施”和“业主委员会”;
d)更改了2023年版的图1的标题;
e)更改了2023年版的6.4的标题;
f)更改了2023年版的附录A和附录B的性质,并调整为正文条款(7.3和7.4.1);
g)删除了2023年版的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广告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广告协会、上海广告研究院、上海大学、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行达、陈铭、邬盛根、贝佳、陈杰帆、张立、李挺、李宜煊、秦梦凡、冯子玄、贺予之、王思绮。
本文件首批承诺执行单位: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美术设计有限公司、先恩环境艺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广告有限公司、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唐神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公共交通广告有限公司、上海飞帆广告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凤凰卫视都市传媒(上海)有限公司、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映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亚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不只广告有限公司、上海企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辰源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上海惠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于202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V
T/SHAA0002.10—2024
引言
T/SHAA0002《数字广告》分为10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