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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SHAA 0002.10-2024 数字广告 第10部分:梯媒广告发布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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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20CCSA10/19

SHAA

上海市广告协会团体标准

T/SHAA0002.10—2024代替T/SHAA000210—2023

数字广告

第10部分:梯媒广告发布管理规范

DigitalAdvertising

Part10: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elevatormediumadvertising

2024-08-28发布2024-09-01实施

上海市广告协会发布

I

T/SHAA0002.10—2024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1

5发布流程 2

6广告设置要求 3

6.1基本要求 3

6.2设施位置 3

6.3广告位数量 3

6.4广告位尺寸 3

7广告审查要求 4

7.1审查范围 4

7.2审查准则 4

7.3审查内容 4

7.4广告内容要求 4

8广告发布要求 6

8.1基本要求 6

8.2播放音量 6

8.3投诉处理 6

9运维管理 7

9.1信息安全 7

9.2设施维护 7

附录A(规范性)梯媒广告业务审查表 8

III

T/SHAA0002.1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T/SHAA0002《数字广告》的第10部分。T/SHAA000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行为规范;

——第3部分:内容审核指引;——第4部分:用户信息保护;

——第5部分:数据应用和安全;

——第6部分:搜索广告发布要求;

——第7部分:数字户外广告发布与评估规范;——第8部分:数字电视广告内容技术规范;

——第9部分:数字音频广告内容技术规范;——第10部分:梯媒广告发布管理规范。

本文件代替T/SHAA000210—2023《数字广告第10部分:梯媒广告发布管理规范》,与T/SHAA000210—202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引言,给出了部分文件的关系;

b)更改了2023年版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

c)删除了2023年版的术语和定义的“电梯发布设施”和“业主委员会”;

d)更改了2023年版的图1的标题;

e)更改了2023年版的6.4的标题;

f)更改了2023年版的附录A和附录B的性质,并调整为正文条款(7.3和7.4.1);

g)删除了2023年版的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广告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广告协会、上海广告研究院、上海大学、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行达、陈铭、邬盛根、贝佳、陈杰帆、张立、李挺、李宜煊、秦梦凡、冯子玄、贺予之、王思绮。

本文件首批承诺执行单位: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美术设计有限公司、先恩环境艺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广告有限公司、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唐神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公共交通广告有限公司、上海飞帆广告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凤凰卫视都市传媒(上海)有限公司、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映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亚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不只广告有限公司、上海企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辰源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上海惠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于202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V

T/SHAA0002.10—2024

引言

T/SHAA0002《数字广告》分为10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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