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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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认购配套融资方式) (修订稿)
二〇一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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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计划草案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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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
1、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本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 号——员工持股计划》、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
2、受制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批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截止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成日与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骨干员工;经公司认定符合持股条件的优秀员工。
3、参加对象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的
途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1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
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6,100元。
5、公司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在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内,资产管理人不得在未经本计划的授权下行使上市公司投票权。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
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高盟新材共享财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通
过认购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数将因此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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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A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0%;任一员工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
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A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持有人会议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解锁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
终止。
8、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9、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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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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