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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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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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专
业机构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其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
划”)的劣后级份额,该信托计划优先级及劣后级份额合计筹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目
标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5、公司与有关专业机构的合同尚未签订,信托计划尚未收到入资款项,存在
不确定性;
6、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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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
缴款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
式(信托公司配资)。
4、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
理,并全额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募集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信托计划按照不超过 2:1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烟台恒邦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信恩共同为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最高目标收益
及本信托计划的各项税费提供差额补足,对在信托计划清算时劣后份额剩余本金
的差额部分提供补足责任。信托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恒邦股份股票,不用于购买
其他公司股票。
风险提示:对于劣后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劣后级份额的收益
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本计划完成后,恒邦股份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计划份额所对应
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
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最终实际参加人数根据员
工实际认购和缴款情况确定。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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