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4-1996毒麦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WS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卫生行业 标 准
WS/T4一1996
毒麦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Diagnosticcriteriaandprinciplesofmanagement
forfoodpoisoningofloliumtemulentum
1996一10一14发布 1997一05一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毒麦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4-1996
Diagnosticcriteriaandprinciplesof
managementforfoodpoisoningoflolium temulentum
主题 内容与适 用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毒麦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因食用混有毒麦的面粉制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引用标准
GB/T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14938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诊断标准
流行病学特点
有进食混有毒麦的面粉制品史。
几 q
J 岛 乙 Ir}床表现
潜伏期一般为0.5-2.oh,
轻者头昏1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疲乏无力、发热等。
重者昏迷、嗜睡、眼球肿胀或震颤、痉挛,最后可因中枢神经麻痹而死亡。
Q ,
J … 口 实验室诊断
取剩余尚未加工的同批小麦,按GB/T5009.36中2.14条进行形态鉴别和定量。
月
月 判定原则
月 ‘
皿 .
. 根据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即可诊断。实验室诊断可作为参考。
月 Q
﹃ ‘ 无进食混有毒麦的面粉制品史,诊断不能成立。
5 处理 原则
立即停止食用混有毒麦的面粉制品,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长春铁路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柱、李洪龙、王鹏、刘长杰。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6一10-14批准 1997一05一01实施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