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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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试行)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的目标,吸引更多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生
源,激励博士生勤奋学习、安心科研,学校设立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资助优秀
博士研究生新生。根据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为吸引
更多优秀的直博生生源,管理学院制定如下细则:
一、奖学金评定组织
管理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成员与博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小组成员一致。
二、奖学金评定原则与标准
1.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面向诚实守信、热爱专业、崇尚科学研究和发展潜
力突出的直接攻博研究生新生。
2. 新生奖学金在985 生源,以及英语达到国家英语6 级548 分及以上;或英语6
级517 分及以上且英语4 级570 分及以上;或雅思6.5 分及以上;或托福90 分及以上
条件的直博生中评定(英语成绩以报考时提交成绩为准);
3. 由符合条件的直博生提出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评
审专家对直博生生源学校、英语、研究基础和研究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采取双
盲形式;
4. 在符合申请条件的直博生中,按各一级学科学生比例分配奖励名额;
5. 在一级学科内,按照申请者综合评分高低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6. 奖励标准为10000 元/人,给予一次性发放。
三、奖学金评定工作程序
工作领导小组在博士生复试录取期间开展评定工作,并将初选名单报研究生院。
由校研究生院公示。入学后,由研究生院给及时注册的获奖者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四、其他
获得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直博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同时享受博士生其他
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资助。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017 年6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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