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xx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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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0-3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 年 7 月 12 日
(二)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泰达大厦20 层)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刘惠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498,137,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76%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 495,751,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3.60% 。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会议以 1,169,315 股同意,占表决有效股份的 100% (反对0 股,弃权 0
股),通过《关于增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该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96,565,570 股,占总股份的 33.65%,占与会有效股份的 99.68% )和关联董事刘
惠文先生、邢吉海先生(共持有 402,764 股,占总股份的 0.03%,占与会有效股
1
份的 0.08% )回避表决。
2. 会议以 1,169,315 股同意,占表决有效股份的 100% (反对0 股,弃权 0
股),通过《关于取消增资渤海财险事宜并变更为增资泰达国际的议案》。
因该事项系关联交易,故此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96,565,570 股,占总股份的 33.65%,占与会有效股份的 99.68% )和关联董事刘
惠文先生、邢吉海先生(共持有 402,764 股,占总股份的 0.03%,占与会有效股
份的 0.08% )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兆存女士、王江涛先生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2010 年 7 月 13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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