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味道”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 》 征求意见稿.pdf
ICS03.120.99
CCSA00
团体标准
T/xxxx—2021
“江安味道”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
Managementstandardof“Jiangantaste”publicbrand
(征求意见稿)
2021-XX-XX发布2021-XX-XX实施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发布
T/xxxx—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安县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安县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X。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X。
本文件首次制定发布。
III
T/xxxx—2021
“江安味道”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安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品牌主体、准入准出、标识管理、监督保护。
本文件适用于江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江安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agro-productregionalpublicbrand
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属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
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
3.2
江安味道Jiangantaste
依托江安县优越的自然环境生产体现天然、新鲜产品特质的优质农产品及加工品的农产品区域公用
品牌。
注:“江安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下主要包括优质粮油、优质果蔬、生态畜禽、优质林果、优质水产、风味美
食、优质农产品加工品、江安特色文化产品等。
4品牌主体
4.1江安县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以下简称“江安农联”)负责“江安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
推广运营,为“江安味道”商标的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4.2江安农联负责对“江安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行全面监督,对品牌运营管理主体有引导建
设和工作指导的义务。
5准入准出
5.1入会申请
5.1.1申请主体
5.1.1.1主体类型
1
T/xxxx—2021
江安县境内的有企业、专业合作社、社会团体等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的组织,可申请使用“江安
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5.1.1.2基本条件
申请主体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a)取得江安农联会员资格;
b)取得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相关证照许可;
c)产品主要原材料来源于江安;
d)产品须是江安造,即江安境内出产或与江安境内会员企业共同开发生产的产品;
e)产品需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标准;
f)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
g)申请使用“江安味道”的农产品种养殖经营主体主营产品应获得“三品一标”之一认证;申请
使用“江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