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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味道”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 》 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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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A00

团体标准

T/xxxx—2021

“江安味道”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

Managementstandardof“Jiangantaste”publicbrand

(征求意见稿)

2021-XX-XX发布2021-XX-XX实施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发布

T/xxxx—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安县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安县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X。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X。

本文件首次制定发布。

III

T/xxxx—2021

“江安味道”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安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品牌主体、准入准出、标识管理、监督保护。

本文件适用于江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江安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agro-productregionalpublicbrand

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属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

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

3.2

江安味道Jiangantaste

依托江安县优越的自然环境生产体现天然、新鲜产品特质的优质农产品及加工品的农产品区域公用

品牌。

注:“江安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下主要包括优质粮油、优质果蔬、生态畜禽、优质林果、优质水产、风味美

食、优质农产品加工品、江安特色文化产品等。

4品牌主体

4.1江安县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以下简称“江安农联”)负责“江安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

推广运营,为“江安味道”商标的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4.2江安农联负责对“江安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行全面监督,对品牌运营管理主体有引导建

设和工作指导的义务。

5准入准出

5.1入会申请

5.1.1申请主体

5.1.1.1主体类型

1

T/xxxx—2021

江安县境内的有企业、专业合作社、社会团体等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的组织,可申请使用“江安

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5.1.1.2基本条件

申请主体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a)取得江安农联会员资格;

b)取得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相关证照许可;

c)产品主要原材料来源于江安;

d)产品须是江安造,即江安境内出产或与江安境内会员企业共同开发生产的产品;

e)产品需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标准;

f)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

g)申请使用“江安味道”的农产品种养殖经营主体主营产品应获得“三品一标”之一认证;申请

使用“江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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