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补”核发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ICS01.040.03
CCSB00
团体标准
T/JXASXXXX—202X
“浙农补”核发管理规范
“Zhenongbu”issuancemanagementspecification
(征求意见稿)
202X-XX-XX发布202X-XX-XX实施
嘉兴市标准化协会发布
T/JXASXXXX—202X
“浙农补”核发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浙农补”核发管理的基本要求、补贴标准、核发流程、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浙农补”核发流程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1061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浙农补zhenongbu
是一款用于申报、受理、核发涉农类补贴的一体化线上服务平台。
4基本要求
4.1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在“浙农补”平台公开农户普遍关心和涉及切身利益的涉农类补贴的相关
信息。
4.2应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关系,提供安全、稳定、可恢复的服
务。
4.3应提供规范的接口数据,并支持多种数据库环境,能够与原有系统和其他应用系统兼容,运行平台
和服务栏目具有升级、拓展的能力,具体要求符合GB/T21061的规定。
4.4平台设计应界面清晰、操作简单,符合服务对象使用习惯。
4.5平台中的信息应及时更新,对服务对象的申报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
4.6平台应提供信息公开、网上办理、意见反馈等一系列服务功能,集多项服务为一体。
5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应按照“浙农补”平台内公告的现行文件执行。
1
T/JXASXXXX—202X
6核发流程
6.1地块核定
6.1.1应对全市范围内种植作物进行测绘形成矢量图,明确每块粮食种植地块,自动计算面积。
6.1.2村委会应将本村种粮农户名单导入“浙农补”平台形成农户信息库并动态更新。
6.2申报
6.2.1申请人通过“浙农补”平台认领地块,并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若土地经过流转应提供土地流转协议;
——若为合作社申请应提供营业执照;
——其他证明材料。
6.2.2申请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补贴对象名称须与证明材料相一致;
——流转面积与证明材料面积相同;
——申领地块当前状态为农户种植地块。
6.2.3规模种植的农户需同步上传村委会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并有村委会留存一份。
6.3村经济合作社审核
6.3.1应及时在后台完成审核操作,对补贴对象的名称、身份证、种植面积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
审核。
6.3.2应按照农户申领日期在线逐个审核,每个农户审核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审核无误后,应在系
统中公示3个工作日。
6.4镇(街道)复核
农业口对平台公示后的补贴数据及基础信息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上传至镇公共财政
信息管理系统,递交镇(街道)财政口。
6.5资金拨付
补贴资金以预付款支付,事后审批结算的方式发放,实行专款专用。当季补贴发放完成后,各镇街
道与市财政完成资金结算工作。
7管理
7.1人员
7.1.1应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