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docx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规范《
《《《《
(征求意见稿)
1
一、项目简况
(一)标准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规范。
(二)任务来源:
根据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大力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海南省标准化协会决定立项并联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制定《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规范》团体标准。于2024年10月22日,海南省标准化协会发布了关于发布《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的公告,正式立项。
(三)起草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四)单位地址: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农科所。
(五)参与起草单位:
(六)标准起草人:
二、编制情况
(一)编制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及背景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在区域内独特的自然资源或产业资源基础上,品牌权益不属于某个企业或个人,而是由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个人等共同所有。这种品牌具有区域的表征性意义和价值,被视为一个区域的“金名片”,对区域的形象、美誉度、旅游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于增强区域优质农产品的辨识度、带动消费、
2
助农增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农业品牌引领,帮助提升整个区域的农业品牌形象,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和乡村振兴。
近年来,乐东黎族自治县抢抓海南自贸港建设机遇,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以“调结构、创品牌、促增收”为主线,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
此前,乐东农产品种类多、数量多、精品多,但由于缺乏品牌打造和政府引导,大多数农产品没有自己的品牌,往往还被贴上其他品牌标签售卖,附加值不高。
2024年4月23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举办“富域乐东”公用品牌发布暨招商推介会,发布了公用品牌“富域乐东”,涵盖了乐东黎族自治县当地的蔬菜、瓜果、种业、渔业等相关多个特色优势品类。该公用品牌以“绿色、安全、优质”为基本要求,以“溯源、追溯、可追溯”为保障体系,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支撑手段,结合乐东本地瓜果集中优势,借助公用品牌拓展平台和机遇,更好地引入外部优势资源,将乐东本地瓜果牧渔做大做强。“富域乐东”是乐东农业转型升级、文化旅游和区域形象的重要载体,也是海南自贸港绿色优质农产品的代表,对促进海南自贸港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和经略南海有着重要意义,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农业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目前,有NY/T4169-2022《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行业标准,指导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给出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定位与规划、品牌核心能力提升、品牌营销传播、品牌保护、品牌管理方面的建议。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现已成功建立与传播,下一步急需完成的工作为规范公用品牌的使用管理。
目前,各区域都有相继提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管理标准,如
3
DB3505/T11-2024《晋江紫菜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DB3306/T065-2023《“上虞翠茗”茶叶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T/HNSGJXH0001-2022《湘南脐橙公用品牌管理规范》、DB32/T4098-2021《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等,此外,也有社会团体对当地的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管理、标识管理等制定标准。区域公用品牌标识的管理有共通之处,也在不同地域的基础上有其特殊之处,因此,需要针对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特色、可实际推广应用的团体标准。
(二)编制过程简介
1.标准项目任务下达后,项目主持单位组织专家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对标准的编制工作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认真部署,明确了编制任务分工、要求及进度。
4
2.明确标准编制原则,编制标准草案
2024年10-11月,查阅收集相关技术标准、专著、文献等资料,整理关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的研究成果。学习《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20)、《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对标准的编制原则、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涉及的范围以及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研究,为本标准文件的起草打下了基础。
3.收集整理相关标准资料
2024年11月-2025年2月,工作组广泛收集资料,并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相关标识使用情况和应用经验,基础上初步拟定了标准框架,起草了“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