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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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是指公司对有关资产的管理经营及资金的出纳、保管等事务。 公司会计,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一系列专门方法,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监管和管理等工作,主要包括填制各种记账凭证,处理帐务,编制各种有关报表等。 《公司法》第163条规定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一)含义 是指公司按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公司财务关系、办理公司会计事务,将其结果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为会计报表,并配以文字说明,以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及经营成果的法律文件。 (二)内容 (三)制作 《公司法》第164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四)公开 《公司法》第165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二、公积金制度 (一)公积金的概念 公积金,又称储备金,是指公司为了增强自身财力,扩大业务范围,预防意外亏损,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决议而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累积资金。 (二)公积金的种类 1. 法定公积金 (1)含义 法定公积金,又称强制公积金,是指公司法规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2)内容 2. 任意公积金 是指公司在法定公积金之外,依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公司法》第166条第3款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一)公司利润 公司利润一般称为股利。所谓股利,是指公司依照法律或章程的规定,按期以一定的数额和方式分配给股东的利润。 (二)股利分配的原则 (三)股利分配的顺序 《公司法》第166条第4款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制度 《公司法》第169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公司法》第170条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 模板来自于 / * 模板来自于 / * 第十四章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01 PART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概述 02 PART 公司具体的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 信誉 财务会计报告 法定盈余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定比例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公司法》第166条第1款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资本公积金是指公司非营业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资本公积金的来源主要有:(1)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额;(2)处置公司资产所得收入;(3)资产重估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4)接受赠与。 弥补公司亏损 《公司法》第166条第2款: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公积金的用途 《公司法》第168条第1款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 来源 税后利润 (1)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额;(2)处置公司资产所得收入;(3)资产重估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4)接受赠与。 税后利润 比例 10% 股东(大)会决议 用途 弥补亏损,扩大经营,转增资本 扩大经营,转增资本 弥补亏损,扩大经营,转增资本 无盈不分原则 同股同利原则 依法缴税 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 分配股利 * 模板来自于 / * 模板来自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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