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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教程(第三版)教学配套课件寇铁军07第七章税收制度.pdf

发布:2018-03-23约9.41千字共5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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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税收制度 本章要点 ◇ 商品课税的特点及主要税种 ◇ 所得课税的特点及主要税种 ◇ 财产课税、资源课税的特点 第一节 商品课税 第二节 所得课税 第三节 资源课税与财产课税 第四节 国际税收 第一节 商品课税 一、商品课税的特征和功能 二、增值税 三、消费税 四、营业税 一、商品课税的特征和功能 1.课征普遍。 2.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3.实行比例税率。 4.计征简便。 二、增值税 (一)增值税概述 (二)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 (一)增值税概述 1.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 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在就一种商品多次课征中 避免重复征税。这一特点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 需要,在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技术协作、保证 税负分配相对公平等方面,有较大功效。 优点:增值税采取道道课税的课征方式 ;增 值税的课征与商品流转环节相适应 ;企业的 兼并和拆分都不影响增值税税额,可以保证收 入的稳定。 2.增值税的类型 一是生产型增值税,计税依据中不准许抵扣 任何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就国民经济整体而 言,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称为生 产型增值税。二是收入型增值税,只准许抵 扣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就国民 经济整体而言,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 称为收入型增值税。三是消费型增值税,准 许一次全部抵扣当期购进的用于生产应税产 品的固定资产价款,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 计税依据只包括全部消费品价值,称为消费 型增值税。 3.增值税的计征方法 一是将纳税单位纳税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如工 资、利润、利息和其他增值项目)逐项相加作为 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求出增值税税额,称为 “加法”;二是企业单位纳税期内的销售收入额 减去法定扣除额(如原材料、燃料、动力、零配 件等)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称为“减法” (或扣额法);三是不直接计算增值额,而是从 按销售收入额计算的税额中,扣除法定外购商品 的已纳税金,以其余额作为增值税应纳税额,通 常称为“扣税法”。在实践中,由于“加法”计 算复杂,误差较大,很少有国家采用。 (二)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试行增值税,当时的 增值税是由原产品税转化过来的,仅限于对部 分工业品征收,而且设置多档税率。1994年全 面改革工商税制时,增值税被列为改革的核心 内容,其目标是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我国 现存条件下,建立一种比较完整的增值税课征 机制,使之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二)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 表7—1 增值税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表 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销售货物 月销售额2 000~5000元 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增值税 销售应税劳务 月销售额1 500~3000元 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按次纳税 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按期纳税 月营业额1 000~5 000元 月营业额5 000~20 000元 营业税 按次纳税 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三、消费税 消费税的课税对象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是1994年 工商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种商品税。凡从事生产 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消费税的纳税 人。在对商品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 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主要是为了调节消费结 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三、消费税 消费税征收范围的选择,当时主要是考虑以下几个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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