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证券从业基础 第四章.ppt

发布:2025-03-22约5.24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基金的基本运作流程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基本权利对基金收益的享有权对基金份额的转让权对基金经营决策的参与权:公司型: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基金公司董事会来行使决策权契约型:通过召开基金受益人大会对重大事项作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01应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02提前终止基金合同;03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0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0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0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07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01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0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1遵守基金契约2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3承担基金亏损或终止的有限责任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活动5在封闭式基金存续期间,不得要求赎回基金份额6在封闭式基金存续期间,交易行为和信息披露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7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义务。8三、基金管理人概念:负责基金发起设立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01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02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0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04(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基金管理人更换条件0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0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0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0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05基金托管人1概念: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2基金托管人的资格:3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应具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4(三)基金托管人职责(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