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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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98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98.10.5修訂
壹、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精神。
二.臺北市各級學校施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要點。
三.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98.9.8北市家企字第09830269000號函。
貳、目的:
一.加強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倫理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
二.加強學校與家庭間之聯繫,激發家長關心子女,協助學校教育,增進教育效果。
三.推動家長參與子女學習活動的積極態度,增進親師的溝通與合作關係,創造優質學習環境,提昇學校辦學、教師教學、學生學習的品質。
參、本校家庭教育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以校長為主任委員,下置執行秘書一名(由主任輔
導教師擔任),負責召集與協調工作,其組織及職掌如下:
職稱 姓名 現任職務 性別 備註 1 主任委員 張水明 校長 男 督導全校家庭教育相關活動之推展。 2 執行秘書 陳 珠 主任輔導教師 女 協調全校家庭教育各項活動,及規劃學校日活動。 3 教學組 楊靖時 教務主任 男 推動家庭教育教學相關事宜。 4 陳建佑 教學組長 男 協助推動家庭教育教學相關事宜 5 鄭芳芸 家政教師 女 擔任家庭教育融入教學等課程活動。 6 吳俐蓉 健康與護理教師 女 擔任家庭教育融入教學等課程活動。 7 活動組 高國慶 學務主任 男 規劃親師家長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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