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2019民法体系图1 民法总论4 第四章 代理.docx

发布:2019-06-30约1.16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四章 代理 一、历年分值:2~5分 二、核心考点:代理权滥用、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三、常考题型:单选题、多选题 被代理人四、知识框架 被代理人 代理权关系代理后果承受关系 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行为:婚姻、收养、遗嘱 代理权关系 代理后果 承受关系 不可代理 事实行为 的行为 违法行为 相对人代理人 相对人 代理人 代理行为关系 法定代理:基于监护人身份产生 代理行为关系 代理 指定代理:由有关机关指定产生 类型 2011/03/04;2012/03/53;2015/03/04;2015/03/09;;2015/03/87 授权为单方行为 2011/03/04;2012/03/53;2015/03/04;2015/03/09;;2015/03/87 委托代理:委托人授权产生 商事代理 ★★★★★ 授权合同为双方行为 代理 概念:指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自己实施大力行为。 代理 自己代理 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代理无效(例外:行纪) 代理权 概念:指代理人同时受交易双方委托,为双方实施代理。 滥用 2016/03/04 2016/03/04 ★★★ 恶意串通 概念:指代理人与相对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 的代理 效力:该行为无效,恶意串通的双方对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构成:①行为人无权代理②没有使相对人相信其为有权代理的表见事由 狭义的无 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拒绝权 权代理 2010/03/51;2012/03/54; 效力待定(合同) 2010/03/51;2012/03/54; 效力 相对人有催告权,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权 无权 无效(单方行为) 代理 构成:①行为人无权代理②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为有权代理的表见事由 表见代理 2013/03/04;2014/03/52 2013/03/04;2014/03/52 ★★★★★ 效力:有效——①被代理人承担该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②被代理人承担 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