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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客体的种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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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客体的种类 第一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第一编 总论 第三分编 民事权利客体 第二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第七章 民事权利客体的种类 第三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第一节 民事权利客体概述 第四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一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权利客体,也称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通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特征: 利益性,能够满足人们利益需要 客观性,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 第五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二 民事权利客体的范围 既有物质利益又有非物质利益,其范围包括: 物 行为 智力成果 有价证券 权利 非物质利益 第六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第二节 物 一 物的概念与特征 民法上的物,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的物质客体. 存在于人身之外,非人格性 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具使用价值 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 以有体物为限,但学理上逐渐采扩大解释 第七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二 物的法律意义 是绝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效与否,如标的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程序法上某些情况下关系到案件管辖 第八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三 物的分类 (一)动产与不动产 划分标准:能否移动且移动是否损害其价值 第九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1动产 能够移动且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 法律上各种可支配的自然力 例外:能移动,但转让程序较慎重,学理上称为“准不动产”,如船舶、民用航空器 第十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2 不动产 不能移动或移动损害其用途或价值 土地 地上定着物,指持续密切依附于土地,不易移动,按交易惯例非为土地的构成部分,而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物. 定着物成为不动产的条件: 持续附着土地,移动会损害价值或功能 独立的经济目的,不认为是土地的一部分 第十一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意义 区别 不动产 动产 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 以登记为要件 以交付为要件 物权类型 典权、地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动产置权、留置权 诉讼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依普通管辖 第十二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二)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 划分依据:物的流通性 流通物,法律允许民事主体之间依法定程序自由流转的物 限制流通物,法律对其流转给予一定程度的限制或者禁止自由流转的物。 第十三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三)特定物与种类物 划分依据:物是否有独立特征或是否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 特定物,独具特征或被权利人专门指定,不能以他物代替的物。 种类物,具有共同特征,能以品种、规格、质量、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可用相同的物代替。 种类物可经由民事主体的选择、确定而成为特定物 区分意义 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标的物 物意外灭失的法律后果不同 第十四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四)主物与从物 主物,在必须结合使用才能发挥经济效益的两个独立的物中起主要效用的物。 从物,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配合作用的物。 从物具备的条件 使用目的需具永久性 与主物同属于一人 具独立性,不为主物的部分 须交易上视为从物 第十五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五)原物与孳息 定义 原物,依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能够产生收益的物。 孳息,因物或权益而生的收益。广义上包括因物或权利的行使而获得的一切利益。 孳息的种类: (1)天然孳息,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 (2)法定孳息,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收益物。 孳息的法律意义 确定孳息的收取权 第十六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六)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可分物,可以分割且不因分割而损害其用 途及价值的物。 不可分物,按照物的性质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将损害其用途及价值的物。 (七) 消耗物与非消耗物 消耗物,一次使用就归于消灭或改变原有形态或性质的物。 非消耗物,可长期多次使用,并不会改变其形态和性质的物。 第十七页,共二十八页,2022年,8月28日 (八)有主物与无主物 有主物,所有人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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