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诚信单位评价通则》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国标委联〔2019〕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价格协会团
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价格诚信单位评价通则》
(项目编号:T/BMPA0001-2022)符合团体标准立项条件,批准立
项,并于2022年3月20日完成立项公示,此项标准由北京市价格
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管理。主要起草单位:……,计划应完成时
间2022年。
2、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在当前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
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引领作用将更加突出,
十四五规划已明确提出要全面促进消费,北京等多个城市也正着力
构建消费型城市。作为消费活动中最突出、最敏感的因素,确保市
场价格的稳定有序,市场主体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是保障市场经
济平稳运行的必然要求,长远来看也有助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促
进经济社会良好有序发展。
本标准项目在国内外尚未建立对应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本标准项目填补了价格诚信领域的空白,制订本标准将规范市场主
体的价格行为,引导企业建立实施价格管理制度,促进商品及服务
明码标价,为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起到支撑作用,维护
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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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准编制作过程
3.1起草(草案、论证)阶段:
2021年10月22日下午,价格诚信团体标准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市
价格协会会议室举行,北京精诚兴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零点有
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益派数据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京评价
格评估有限公司等专业评估机构派代表参会,参会单位代表就会议
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明确了价格诚信团体标准的确切名称、
编制工作牵头单位以及总体时间安排,并确认了标准的总体思路和
标准编制框架。
2022年4月19日,通过腾讯会议在线召开了第一次工作组会议,
北京工商大学周洪福,北京中观信息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王晓春,
北京精诚兴信息有限公司胡建余、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姜健健、王晨光,北京京评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李德胜,北京丰
台体坛中医医院王润生,北京美农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尹作丰,浙江
水木数字农业科技集团赵珺莉,首农食品集团吕晓莲等参与会议。
本次会议涉及价格评估、数据调查、信息咨询、农业食品、高校、
医疗共计9家单位参加。会议针对《价格诚信单位评价通则》团体标
准(草案)进行充分讨论,会议明确指出草案中需要改进的问题:
(1)在团体标准的范围上新增界定:本标准适用于与民生密切相关
行业企业的价格诚信管理规范,重点行业包括批发零售业、餐饮业、
服务业等。(2)补充规范性引用文件《GB/T31950-2015企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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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和《T/AIF002-2021诚信企业创建认定规范》。(3)在
术语和定义部分新增“价格诚信”和“价格透明度”的说明。(4)
将“3.5单位”的术语定义更换为“价格诚信单位”并重新进行界定,
突出市场主体的概念。(5)调整了基本条件的内容,增加了对经营
者的注册地、经营合规性、价格诚信评价规则和结果认同性等方面
的要求。(6)在5.3规范服务中新增关于严格落实价格透明度的说
明,新增关于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说明。(7)在评价指
标前新增评价原则的说明。(8)在9.4评价管理中,经起草组成员
商议,明确了应从证书发放、证书使用、证书撤销三个角度进行说
明。(9)为体现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在9.4评价管理中新增对
第三方机构的资质及管理说明。(10)根据正文顺序,对两个附录
的顺序进行了对调调整。
2022年5月10日,通过腾讯会议在线召开第二次工作组会议,北
京工商大学周洪福,北京精诚兴信息有限公司胡建余,北京零点有
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姜健健、王晨光,北京京评价格评估有限
公司李德胜等参与会议。本次会议针对第一次工作组会议的修改意
见再次进行讨论。会议指出需要改进的问题有:(1)对3.4中价格
诚信单位的中单位的定义进行简化,将市场主体不同的行业概括为
从事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的机构或个人。(2)在5.4规范服务中,
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主体按层次更改为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或相
关社会组织。(3)在6评价原则中,强调要发挥消费者在价格诚信
单位评价过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