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2010.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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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照明 第六章 照明电气设计 1、概述 2、照明供电 3、照明线路计算 4、照明线路保护 5 、导线、电缆的敷设与选择 一. 电气设计的基本要求 (1)安全; (2)可靠; (3)经济; (4)便利; (5)美观; (6)发展。 二、电气设计的主要任务 正确选择供电电压和配电方式,确保照明设备对电能质量的要求,以保证照明质量和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 进行负荷计算,以正确选择导线的型号、截面及控制与保护电器的规格型号。 选择合理的保护方法,确保照明装置和人身的电气安全。 尽量减少电气部分的投资和年运行费。 (三)电气设计步骤 收集原始资料,主要了解电源情况,照明负荷对供电连续性的要求。 根据照明负荷性质选择供电电源。 确定照明配电系统。 根据生产流程,工段划分等情况确定灯具的开关控制方式,以便确定开关的数量和安装位置。 确定照明线路各级保护设备,确定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及电气安全措施。 进行负荷计算,电压损失计算,无功功率补偿计算和保护装置整定计算。 选择导线的型号,截面及敷设方式 确定电能的计量方式。 第二节照明供电 一.照明对供电质量的要求 照明装置的供电质量主要取决于供电电压的质量和供电的可靠性. 1. 照明对电压质量的要求 影响电压质量有诸多因素,但设计照明网络时,应密切注意电压偏移和电压波动问题. (1) 电压偏移 电压偏移是指在某一时段内电压幅值缓慢变 化而偏离标称值的程度,用下式表示 式中, △U%-电压偏移百分比; U-检测点上电压实测值,V; Un-检测点上电网电压的标称值,V。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2004)规定 照明灯具的端电压不宜大于其额定电压的105%,亦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下列值:一般工作场所为95%;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95%要求时,可为90%;应急照明和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照明为90%。 对于重要工作场所的照明电压波动次数允许值的限制,可参考国外要求: 当电压波动值小于额定电压的1%时,照明 电压搏动次数不受限制;当电压波动值大于额 定电压的1%时,在1h内允许波动的次数为 此外,为了确保气体放电灯在电源电压骤降幅度较大的情况下能够可靠工作,根据试验结果,适当考虑安全系数,给出保证气体放电灯可靠工作的电压最低允许值:荧光灯160V;荧光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190V。 (3)改善电压质量的措施 1) 照明负荷宜与冲击性电力负荷(如大功率接触焊机,大型吊车的电动机等) 各自采用独立的回路供电,即分别由专线单独供电或较大功率照明负荷由专用照明变压器供电,以限制冲击性负荷对照明负荷的影响。 2)照明负荷与冲击性电力负荷共用配电线路时,应合理减少系统阻抗,如尽量缩短线路长度,适当加大导线和电缆的截面等,以尽可能减少线路上的电压损失。 3)无窗厂房或工艺设备对电压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宜采用有载自动调压变压器。 4)合理采用无功功率补偿措施,通过减少无功功率,可有效地降低系统的电压降落,以补偿负荷变化所引起的电压偏移和电压波动。 5)分配单相负荷时,应尽量做到三相平衡,以尽可能地减少因三相负荷分布不均所造成的相间的电压偏差。 2.照明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供电可靠性是指供电的连续性。照明负荷的 性质不同,其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也不相同。 在工程实践中,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终止供 电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和损失的程度,区分照明 负荷等级,并针对不同等级确定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 (1)照明负荷分级 通常分为三级 : 一级负荷 二级负荷 三级负荷 ①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者;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③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为三级负荷。 (2) 照明负荷对电源的要求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且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并能及时向一级负荷提供电源。 请参看图6-1。 二级负荷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或采用一回 专用线路供电。当电源来自同一区域变电所的不 同变压器时,即可满足要求。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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