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资料 课后习题答案 第十二章.doc
第十二章交易程序
1.什么叫发盘的有效期?如何规定发盘的有效期?
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改变发盘的条件,除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接受。逾期接受按一般原则,逾期接受不能作为一项有效接受。但是如果发盘人同意并通知受盘人,则逾期接受属有效接受。如果逾期接受不是受盘人造成的,发盘人若不及时反对,逾期接受可成为有效接受。撤回接受根据《公约》规定,接受得予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被送达发盘人。
2.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应具备四项条件:发盘内容要十分确定;发盘要有确定的收盘人;送达到收盘人;表明收盘人受其约束。
3.进出口交易磋商一般要经过哪些环节?
(1)询盘
(2)发盘
(3)还盘
4.接受通知到发盘人后,可否撤销?接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当发盘送达受盘人后,发盘人取消发盘,解除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