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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教学课件第2章 政府审计组织与审计法律规范.ppt

发布:2025-06-11约2.38千字共3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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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政府审计组织第二节政府审计组织的职责、权限及法律责任第三节政府审计人员第四节政府审计法律规范【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外政府审计的组织模式和领导关系,我国政府审计人员的组成和素质要求;熟悉我国政府审计的职责、权限和法律责任,我国国家审计准则的内容;掌握我国政府审计的组织模式和领导关系,政府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政府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学时】2一、政府审计体制的组织模式二、政府审计体制的领导关系三、中国政府审计体制的设置司法模式行政模式独立模式审计机关组织模式立法模式美国国会提名3人,总统决定1人交参议院表决通过,任期15年立法模式隶属于:立法机关(议会、国会)对象:各级政府部门和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等权力:检查、建议、报告;没有处理权经费:议会支付、独立核算代表国家: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司法模式隶属:国家司法部门权力:审计机关拥有司法地位,有审计和经济审判职能,最终处理权最高审计机关:一般称为审计法院经费:议会支付、独立核算起源于:法国代表国家:意大利等西欧大陆南美和非洲一些国家采用隶属于:政府或政府某一部门对象:政府各部门财政预算和收支活动权力:审计机关拥有调查权和建议权,但没有处理权。经费:财政部支付、独立核算。代表国家:少数国家采用,中国、瑞典、巴基斯坦、泰国、越南行政模式隶属:以会计检查院或审计院的形式,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单独形成国家政权的一个分支,以民间或半民半官身份从事独立审计监督活动权利:对审计结果没有处理权,交予司法机关审理国家:德国、日本、韩国等属于这一模式独立模式政府审计机关的领导关系是审计机关受谁领导,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领导关系。分级领导关系、垂直领导关系、双重领导关系分级领导存在于联邦制国家,地方有独立立法权,地方审计机关不受联邦审计机关领导。中央与地方审计机关各自独立。如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垂直领导中央审计机关对地方审计机关垂直领导。中央和地方审计机关分别专门负责对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监督,但地方审计机关在业务上接受中央审计机关的领导。如印度各邦的主计长、菲律宾双重领导严重影响审计独立性,某一审计机关机关由两个上级机关同时进行领导。如我国矛盾:按上级审计机关还是地方政府的指示(一)审计机关设置的法律依据《宪法》《审计法》(二)中国政府审计机关的组织模式直属事业单位署机关派出机构审计署审计署署机关审计署派出机构署机关审计署署机关内设专业审计司和综合行政部门两类专业审计司职责:负责本专业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组织派出机构和地方审计机关进行行业审计,对派出机构和地方审计机关进行业务指导等。2、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包括特派员办事处和派出审计局两大类。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18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派出审计局(25个)审计署直属事业单位有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审计科研所、计算机技术中心、出版社、报社等。主要负责干部培训、审计科学研究、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图书资料的编辑出版等。国务院审计署省级人民政府省级审计厅地级人民政府地级审计局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审计局双重领导体制,即地方审计机关要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以行政领导为主,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以业务领导为主,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还体现在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一、审计机关的审计职责审计机关职责的特征1、法定性履行责任有法可依,不能越权、不得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得转移法定职责。2、排他性审计职责只有审计机关才能履行,其他单位、团体不能也不得行使审计监督职责。1、财政收支审计职责2、财务收支审计职责3、经济责任审计职责4、组织领导全国审计职责5、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的职责6、其他审计职责1、财政收支审计职责2、财务收支审计职责3、经济责任审计职责4、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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