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水果分级标准 蜂糖李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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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分级标准蜂糖李》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任务来源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水果提档升级的有关部署,加强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水果“三品一标”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水果质量分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深圳水果质量分级试点工作专班,由标准研制组负责制定《水果分级标准蜂糖李》。
起草单位、起草人
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人:
立项背景和意义
为适应当前农产品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加快构建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优质水果发展体系,根据《深圳市水果质量分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研制包括蜂糖李在内的水果质量分级标准。在深圳市农产品质量提升联盟内应用,并逐步向社会推广,推动水果产业提档升级。
(四)简要起草过程
接到项目委托任务后,我单位即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根据《深圳市水果质量分级试点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了起草工作方案,并进行了分工落实,主要过程如下:
2025年3月至4月:对国内外相关标准、论文等信息资料进行调研,了解国内外蜂糖李标准及相关研究现状;同时通过咨询、调研等形式了解镇宁蜂糖李的相关生产经营情况。
2025年4月至5月:基于调研结果,通过数据收集、标准比对等确定主要技术指标和阈值范围,完成标准编制说明及编制征求意见稿。
2025年5月至6月:对标准进行立项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汇总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供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完善标准,形成标准报批稿报送相关单位报批。
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一)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
本标准是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深圳企业+市外种植”发展模式和国内蜂糖李行业发展需要制定出来的推荐性标准,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对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而提出与制定的,与现行法律法规无冲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现行标准的关系
通过对比GB/T26901-2020《李贮藏技术规程》、GH/T1358-2021《李等级规格》、NY/T839-2004《鲜李》、DB5204/T2-2019《地理标志产品镇宁蜂糖李》等国内鲜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本标准与目前涉及鲜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无冲突。
与国外标准的关系
通过对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Plums?《李子》、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FFV-29?Plums?《李子》、美国:United?States?Standards?for?Grades?of?Fresh?Plums?
and?Prunes《新鲜李子和西梅的等级标准》等国外标准,本标准与国外标准无冲突。
主要技术内容确定依据
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遵循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标准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标准内容制定遵循以下原则:追溯要求、安全要求、外观要求等指标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前提下,结合深圳市实际需求、比较分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保证技术指标科学性的前提下,选用更严格的指标;遵循“科学、严谨、高品质”原则下,重点突出品质指标,形成在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标准的基础上,满足深圳市场更高要求的蜂糖李分级标准。
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1.技术要求
对追溯要求、安全要求、外观要求、品质等级要求作出了规定。
追溯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设置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及追溯相关要求。
安全要求:按照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设置污染物和农药残留等安全指标限值要求。
外观要求:参照GH/T1358-2021《李等级规格》、NY/T839-2004《鲜李》、DB5204/T2-2019《地理标志产品镇宁蜂糖李》等标准要求设置果实形态特征、缺陷果、果径作为外观指标限值要求。
品质等级要求:参照GH/T1358-2021《李等级规格》、NY/T839-2004《鲜李》、DB5204/T2-2019《地理标志产品镇宁蜂糖李》等标准要求设置可溶性固形物、总酸、硬度、水分、还原糖作为品质指标限值要求。
2.数据分析及确认
2.1标准查询
经统计,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鲜李产品标准对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还原糖指标的限值要求主要如下:
GH/T1358-2021《李等级规格》
DB5204/T2-2019《地理标志产品镇宁蜂糖李》
NY/T839-2004《鲜李》
2.2文献及检测数据
通过对蜂糖李相关文献数据收集整理,收集蜂糖李中可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