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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河道管养规范编制说明.pdf

发布:2025-06-09约1.57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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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养规范》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必要性

深圳市河道综合治理已全面完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均得到

大幅度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和对生态环境需求逐步提高,对河道管养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现行河道管养技术标准和消耗量标准已近十年未修编,存

在标准偏低、工作内容和要求不统一、智慧化管养程度不高等问题,不满

足河道管养“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智慧化”需求,因此,充分结合

深圳市河道现状及河长制、水污染治理、碧道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开

展《河道管养技术标准》修订非常紧迫和必要。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技术标准更新。河道管养工作相关的国标、行标和地标等技术

标准部分进行了新增和更新,本次修订对相关工作要求同步更新并严格执

行。(1)完善管养内容。例如安全监测和检测项目,根据《水利水电工

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L725)》等规范将原标准的水位观测、位移观测、

渗水观测、裂缝观测完善为水位观测、变形监测、渗流监测、裂缝监测、

河道断面观测、水质监测、暗渠化河道检测与监测。

(2)明确工作标准。例如规定和明确了河道堤防安全鉴定周期(6

年)。暗渠化河道首次安全检测与评估要在完工验收或投入运行后5年内

进行,以后每隔5~10年评估一次。

(3)严格作业动作。例如汛期应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水深超1米宜

配置救生设施,水闸在设计水位运行时每天应检查1次。

(二)实现管养对象全覆盖。除河道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外,增加了

与河道管养相关的泵站、水闸、橡胶坝、调蓄池、湿地等其他水工设施,

以及配套服务设施。

(三)实现河道分级分段分类管养。河道管养等级以防洪标准为指标

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河段管养类型根据河段区域城市特征、

服务人口密度、沿岸产业开发指标分为A类、B类、C类。

(四)细化完善服务设施管养要求。结合深圳市河道现有规划及建成

后碧道配套设施,完善了服务设施分类,细化了相关维护要求。

(五)鼓励河道管养采用科技手段。采用执法记录仪、无人机、无人

船、自动清扫车、巡视机器人、视频监控等电子设备开展现场记录、辅助

巡查等管养工作。

三、标准实施的效益

《河道管养规范》明确了河道管养原则、管养范围、管养对象与内容、

管养消耗量、管养等级、河段管养类型,规范了河道管养相关的巡查、检

查、监测、设施维护和养护、水陆域保洁、有害生物防治、小型维修、安

全管理、养护人员配置和档案管理等内容,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广泛征求了相关方意见,并结合了深圳市河道管养实践,具有较强的科学

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规范中的生态管养、智慧管控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全对象、全动作、全方位的河道综合管养机制在国内尚无同类技术规范,

具有创新性。修订后的规范为深圳市河道管养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技术依

据。

规范的修订,有助于建立以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为核心的系统性

河流管理养护体系,通过补充高科技、智慧化等多元化管理措施,实现河

道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闸站、截流调蓄、湿地等水工相关设施以及休闲

广场、驿站等配套设施的“河道+”的全对象管理;推进安全巡查、设施

检查、监测检测、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水面/地面保洁、有害生物防治、

小额维修、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和维修养护的“全动作”全过程管

理;按照河道分级、河段分区、分时段、分气候的“全场景”全方位管理;

融入生态养护管理。修订后的技术标准将全面推动河道管养的高质量可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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