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员守则.docx
学校食品安全员守则
一、任职要求
知识储备: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清晰了解各类法律责任。熟悉食品加工的一般性规定,包括加工场所、设备设施、从业人员要求、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以及禁止性规定等内容。了解食品安全监督的各项要求,例如风险分级、监督抽查、抽样检查的流程,以及投诉举报的处理方式和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专业能力:具备识别和防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能够敏锐察觉潜在风险。掌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知识,包含基本原则、处置方案制定、一般处理程序以及配合调查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熟悉本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流程、设施布局、食材采购渠道等具体情况。积极参加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成功通过考核。持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关注食品安全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要求,不断更新知识体系。
二、从业禁忌
若曾就职的企业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本校食品安全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禁止担任本校食品安全员。
三、岗位职责
(一)制度执行与维护
严格督促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食品加工过程控制要求,确保每一个操作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例如,监督食材清洗是否彻底、烹饪温度和时间是否达标、食品储存条件是否适宜等。
每日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记录材料进行妥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要求保存相关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当发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或不适用的情况时,及时向食品安全总监或学校主要负责人提出修订建议,并协助完成制度的更新完善。
(二)风险管控
每日依据学校制定的风险管控清单,对食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如实填写《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内容涵盖食材的新鲜度、加工设备的清洁卫生、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等。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如暂停相关食品的加工销售、隔离问题食材等,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学校主要负责人。即使未发现问题,也需认真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分析研判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深入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详细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风险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者发现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下架问题食品,对受污染的区域和设备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培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给食品安全总监和学校主要负责人。
(三)人员管理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定期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邀请专业人员为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人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不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等。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补考或重新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严格管理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详细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患病情况及康复情况等。督促从业人员在入职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将健康证明统一公示在食堂显著位置。每日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立即暂停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求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待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材与添加剂管理
严格把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关,认真查验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资质,确保其合法、合规、有效。仔细检查进货食品原材料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严格审核进货单据,保证来源可追溯。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负责食品添加剂的贮存、使用管理。食品添加剂必须专柜(位)存放,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防止误用。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时,应在盛放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保留原包装。严格按照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