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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员守则
食品安全员由食品安全总监或者本单位食堂工作人员
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及标准等各项要求,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二)接受食品安全总监指导安排,落实食品生产安全
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全面汇总本企业食品安全信息,查找并
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提示食品安全信息;
(三)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确保其有效
执行;
(四)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每日根据风险管控
清单进行检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每周至少开展1次风险
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食品安全
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
安全总监,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
告;
(五)对不合格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
康的食品以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及时
报告;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定期组织内审工
作;
(六)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建立
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
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
实;
(七)组织制定岗位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
规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八)保存好各类单据,并记录好留样记录相关台账等;
(九)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
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
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
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对不合格食品召回;
(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如实提
供有关情况;
(十一)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