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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及产品盘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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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及产品盘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强化生产管理,保障生产用原、辅料的合理库存,核实生产产量,提高产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料煤、燃料煤、工艺车间库存药剂以及主要产品、副产品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盘点。

3组织与职责

3.1工艺车间

3.1.1负责月度、季度、年度本车间辅料、药剂库存的盘点工作,并接受机动生产技术部、物资营销部和企业财务管理部等专业部室的监督管理。

3.1.2空分车间负责对液氧、液氮的盘点工作;合成车间负责对硫磺的盘点工作;液化车间负责对液化天然气和原料罐区内各种物料的盘点工作;动力车间负责对筒仓原料煤、燃料煤的盘点工作。

3.1.3按照要求和实际盘点的数据进行进、销、存报表统计管理,对存在的偏差组织查找原因,写出偏差报告。

3.1.4按时间、质量要求将盘点表和进、销、存报表上报机动生产技术部进行审核。

3.1.5车间对盘点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2机动生产技术部

3.2.1机动生产技术部是唯一对外申报各类消耗、库存、产量报表的部门,对生产数据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2.2负责原料煤、燃料煤、液化天然气、硫磺等的盘点、监督和考核的组织工作,同时对各车间辅助材料的盘点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和考核。

3.2.3负责对原料煤、燃料煤、液化天然气、硫磺进行进、销、存报表统计管理。

3.2.4负责审核各工艺车间的盘点表和进、销、存报表。

3.2.5负责对审核后的数据汇总统计,编制进、销、存报表和说明,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公司相关部门。

4内容条款

4.1煤、液化天然气、硫磺及其他辅助材料实行月盘点制度,月末的盘点数据作为报表依据。

4.2为了保证盘点数据的准确性,除平时各种药剂、辅料的使用、储存要按照《药剂、辅料使用储存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外,盘点之前还需要对盘点对象进行进一步整理。桶装和袋装物料码放整齐,散装物料或产品要基本成型。

4.3桶装或袋装物料以件数和标示重量计算,已经拆零的需要称重计算;散装物料要使用测量工具量出相应的尺寸,按照形状计算出体积,有制度比重的按照比重计算,没有制度比重或比重变化较大的,由中心化验室负责测量比重,按照测量的比重计算;液体物料按照设备容积和制度(或实际测定)比重计算。

4.4盘点工作在每月最后一天进行并完成,现场盘点数据由车间核算员(煤场为煤场管理员)进行记录。

4.5月底盘点工作完成后,车间核算员(煤场管理员)及时完成盘点表和进、销、存报表;盘点表要有参加盘点人员的签名,进、销、存报表要由制表人签名,两样表送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1日10:00前交机动生产技术部统计员处。

4.6机动生产技术部统计员收到盘点表和进、销、存报表后做初步审核,对存在的误差组织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无误后分别完成机动生产技术部进、销、存报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主管领导审核。

4.7审核完成后于次月1日将部门领导签字的纸质版进、销、存报表连同电子版报相关部门,两表保持一致。

4.8机动生产技术部统计员根据审核后的数据登记完成相关台账。

4.9库存数据出现偏差时,机动生产技术部在报表中应有详细的说明。客观原因出现偏差较大需要调整时,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由机动生产技术部写出调整报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4.10机动生产技术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临时要求相关车间在一定的时间里调整盘点次数。

5附则

5.1本制度由机动生产技术部起草,解释、修订权归机动生产技术部。

5.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原辅材料、化工原料申购计划审批流程》。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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