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纳雍土鸡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地理标志产品纳雍土鸡》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项目背景
2016年,纳雍县决定大力发展土鸡产业,助力决战脱贫攻坚。通过与中国
农业大学、贵州大学、毕节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等科研教学单位合作,纳雍土
鸡从品种选育、品牌培育、标准化养殖等方面有了技术支撑,纳雍县建起了1200
万羽的土鸡原种场扩繁场1个,育雏半育成场24个,生态放养场40个。经过6
年发展,纳雍土鸡产业已经形成了集饲料生产、土鸡养殖、屠宰冷链、食品加工、
餐饮于一体的闭合全产业链。
2019年8月27日,“纳雍土鸡”正式注册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1类“活
鸡”、29类“鸡肉”),商标持有人为纳雍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县农技
站”),为了县农技站统一管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需制定纳雍土鸡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品标准。
二、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2022年5月,纳雍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贵州百凤庭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纳
雍源生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向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申请立项编制团体
标准《地理标志产品纳雍土鸡》;2022年6月17日,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批
准该团体标准立项。
(二)编制过程
(1)2022年6月,资料收集阶段:组建标准编制组,收集标准编制的背景
材料和有关参考、引用资料,进行归纳整理。
(2)2022年7月,实地调研阶段:分别前往纳雍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贵州
百凤庭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纳雍源生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主要内容
涉及纳雍土鸡种养殖、产品检验检测情况等。
(3)2022年7月,综合分析、论证和标准编写阶段:在对标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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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综合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
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编写标准讨论稿。
(4)2022年7月,征求意见阶段:标准讨论稿经初审修改后形成挂网标准
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挂网30日)向社会各界
公开征求意见。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基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661期商标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
标志证明商标“纳雍土鸡”(31类“活鸡”、29类“鸡肉”)编制,根据原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649期商标公告《纳雍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纳雍土鸡”地理
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对纳雍土鸡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要求、检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进行了规定。
四、主要条款的说明及确定依据
1.术语和定义
本条对纳雍土鸡及白条鸡的定义进行了规定,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1649期商标公告《纳雍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纳雍土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
用管理规则》的规定,纳雍土鸡定义为:在“纳雍土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内,在纳雍县特殊的气候资源、地貌环境下,采用生态养殖技术,饲养周期达
180天以上,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纳雍土鸡;白条鸡定义为:纳雍土鸡活鸡褪去鸡
毛、摘掉内脏并清理好的鸡。
2.保护范围
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649期商标公告《纳雍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纳雍土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保护范围为纳雍县全境,
包含6个街道,10个乡,13个镇。
3.要求
(1)自然环境。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649期商标公告《纳雍县
农业技术推广站“纳雍土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气候应
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3.6℃,年平均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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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9h,年平均降雨量1243.5mm,无霜期268d;贵州属喀斯特地貌,山地
较多,根据纳雍县实际养殖情况,规定场地应符合NY/T388-1999《畜禽场环境
质量标准》的规定,规定水源应充足且水质应符合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
禽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2)活鸡屠宰。屠宰前的活鸡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屠
宰应按照GB/T19478的规定进行。